关于美国商务部于 1 月 3 日对 2012 年中国电池及使用中国电池产制模组、层压片及太阳能板反倾销及反补贴双反案作成行政复查(非司法复查)初判,税率调降事,贸易局表示,对台湾业者确实造成不利影响。
依据商务部行政复查初判,虽然台湾茂迪(11.45%)及其他厂商税率(19.5%)仍低于多数中国其他厂商,但主要大厂税率调降,使台湾业者丧失原在去年 12 月 17 日美国商务部终判获大幅调降税率之竞争优势,对台湾业者销美不利。惟业者亦表示,因台湾直接出口美国数量不大,台湾业者已积极参与 ITC 应诉,希望争取最终美方作成台湾出口对美国未造成产业损害,无需课征反倾销税之终判。
本案台湾政府已提供业者应诉 ITC 产业损害调查之部分律师费补助,支持业者争取有利之终判结果。另外,贸易局并已将美国锁定为本年重点拓销市场,加强协助业者市场拓销。
- 资料来源:经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