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为了解决厂商买不到绿电的问题,持续研议配套,初步朝双轨制方向讨论,绿电业者可与台电“谈分手”,台电也可转当盘商,统一管理卖绿电;台电则表示,会从满足 4 大条件的方向研析。
立法院会 4 月 12 日三读通过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正案,修正条文中明定,用电契约在一定容量以上电力用户,应共同参与设置再生能源相关设备或购买再生能源凭证;经济部表示,国内绿电交易有望受惠用电大户条款更活络。
不过,4 月时有立委爆出科技大厂积极寻找绿电厂商,却发现找到的厂商全部均已与台电签约,导致买不到绿色能源的问题,若不解决,可能影响后续投资。
经济部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希望解决买不到绿电的问题,并达到活络绿电交易目标,初步朝开发商售电、台电售电的双轨制方向研议。
开发商售电方面,经济部能源局官员表示,未与台电签约者就循市场机制,自由交易;若已签约但反悔,法律并没有设置路障,业者可回归商务契约的方式与台电谈解约,双方自行“谈分手”。
由于台电握有大量绿电,官员表示,台电要不要拿出来卖是现在讨论重点,如果决定由台电卖,可能得打造一个交易平台,经济部已请台电研析并提方案,也就是双轨制的第二轨。
台电发言人徐造华指出,台电与经济部能源局间,讨论了很多情境分析,但都还没拍板,因为台电希望最终方案可以满足 4 大条件。
徐造华表示,第一,方案要能照顾到绿电需求者,让他们不只买得到、方便取得绿电,甚至愿意自己兴建;第二,绿电开发商包含陆域风力、太阳光电等,各自有不同的发展背景、价格,-在订定机制时,得符合公平原则,不能只考量单一能源别或是业者。
第三,绿电交易机制可能影响电价,台电立场是不能因此增加民众的电费负担;第四,绿电交易制度将影响未来整体产业发展,初期制度必须经过沙盘推演、审慎评估。
徐造华指出,去年台电收购的绿电达 34 亿度,如果要释出交易,台电会希望这套交易机制能尽可能满足上述 4 大条件;台电收购的绿电涵盖不同能源结构、不同时期取得,背后有非常复杂的价格机制,更需要严谨讨论。
经济部官员表示,已要求台电就绿电交易平台规划方案,但因内容专业、影响范围极广,并没有订时间要求台电马上提出,待计划成形后,标准检验局也会参与讨论,检视有没有符合国际规范;官员最后也说,这些都仅是讨论方向,还没有完全定案。
(作者:潘姿羽;首图来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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