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友达涉联合垄断面板价格,遭美国司法部起诉,如今广达旗下广明光电遭惠普提反托拉斯诉讼,判赔约新台币 130 亿元;律师表示,美国商业文化与台湾不同,诉讼是商业武器之一,必须预做准备,否则很容易输在起跑点。
台湾厂商屡被美国企业提起诉讼,且动不动被剥一层皮,安永圆方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阙光威点出,这是诉讼制度本身差别使然,若有意经营美国市场,必须认知这件事情一定会来,然后预做准备,“要去美国,就要了解他们的游戏规则”。
“诉讼在美国是商业武器之一”,阙光威表示,对美国企业而言,提起诉讼不只是基本武器,也是策略,但台湾有 3 大不利因素,容易输在起跑点。
阙光威表示,一是美国诉讼费用很贵,还要加上请美国律师、文书翻成英文、沟通须克服时差,以及高昂的交通费用等成本,“很多诉讼赢了还是去半条命”;其次,台湾对美国法律制度不熟,一开始就处于劣势。
第三是美国法上的证据开示制度(discovery),阙光威说明,证据开示制度意思是双方有配合对方要求提出证据的义务,换言之,若美国企业告台湾企业侵害营业秘密,可以要求被告提出所有相关资料,这点在美国是原则性做法,台湾实务上则非常少见。
阙光威表示,一旦遇到上述状况,律师需要耗费非常多时间筛选大量资讯,还要排除涉及营业秘密的部分,诉讼打愈久、烧愈多钱,如果只是中型企业,一场诉讼下来,都已经没命了。
阙光威也说,英美法系制度使得诉讼和解率很高,另一方面,美国损害赔偿金计算比较高,如果不和解,官司打输的话,企业很有可能会面临天价赔偿金。
美国企业打诉讼战时,专利是很大一个战场,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顾问、专利师林嘉兴提醒,台湾多数厂商专利申请都相当落后,相较之下,外商布局又早又快,专利是他们的武器;当台湾企业经营有成,拓展到国外市场,在对方眼里就成了肥羊,过去十多年来,专利诉讼成为台湾厂商心中的痛。
林嘉兴表示,在台湾申请一个专利,可能新台币数万元解决,美国从申请到核准,一个专利百万元也不稀奇;他指出,专利确实是个钱坑,不会有立即好处,但可以视为“保险”;现在国内龙头厂商台积电、日月光、大立光,花在知识产权的费用非常可观,为的就是日后有办法对抗专利战。
尽管一般公司很难有财力完整布局专利,林嘉兴建议,专利是属地主义,若要转战海外市场,仍需做好事前防卫计划,从重点市场、重点专利着手,否则一旦陷入专利战争,只能沦为待宰羔羊。
(作者:潘姿羽;首图来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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