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表示,海外代购蔚为风潮,不少民众透过脸书粉丝团从事代购服务,此类非偶尔从国外带货、合购或自用的行为,如销售额达门槛,必须办理税籍登记并缴税。
近年来网络科技蓬勃发展,带动跨境交易日益盛行,民众上网手指一点,就可买到世界各地的货物,不过仍有部分民众不谙网络操作,给予海外代购业者获利空间,成为新兴商业模式,但也衍生营业人假借个人名义进口货物,藉以规避查核的逃漏税。
高雄国税局官员表示,近期发现不少国人会透过脸书从事海外代购服务,并于粉丝页上,贴有“现货供应”、“预购收单”及“结团”等讯息,显有进货、库存及销货行为,并非单纯偶尔帮忙从国外带货、合购或自用行为,销售额甚至已达办理税籍登记标准,但却未办理税籍登记。
官员进一步说明,依营业税法“小规模营业人营业税起征点”规定,在本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及进口货物,均应依规定课征营业税。而买卖货物业的起征点为每月销售额新台币 8 万元;劳务业起征点则为每月销售额 4 万元。
官员提醒,民众若以营利为目的,采进、销货方式经营,透过网络销售货物或劳务,或经常性利用网络,以自己名义代购或交付与委托人以赚取差额、佣金及手续费相关费用等而取得代价者,若最近 6 个月平均每月销售额已达营业税起征点,应尽速向所辖稽征机关办理税籍登记。
此外,为遏止不法逃漏,国税局将持续针对海关进口报单资料、银行资金资料,运用营业税数据库及智能选案系统分析,加强列选查核。经营代购民众若有短漏报销售额,在未经检举及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主动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及加计利息,即可免予处罚。
(作者:邱柏胜;首图来源:Flickr/Michael Gibis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