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商务部 4 月 30 日公布对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Solar-Grade Polysilicon)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决定。经调查,大陆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将依法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大陆商务部同时裁定,接受德国瓦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价格承诺申请,瓦克公司将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
大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裁决建议决定,自 2014 年 5 月 1 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为 2 年,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税率向中国海关缴纳反倾销反补贴税。瓦克公司的价格承诺同日生效,期限为 2 年。
自 2014 年 5 月 1 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
(精实新闻 记者 余美慧 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