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 9 月 1 日开始实施了新《广告法》,对于厂商的宣传有严厉的规范,因此很多厂商纷纷中枪遭罚,而另一方面,这个新《广告法》同时也成为厂商彼此之间互斗的工具。小米就是其中之一的受害者,中国的“青葱手机”CEO 谭文胜,就举报小米公司虚假宣传,这件事情现在已经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该局已经决定立案调查处理。
谭文胜举报小米,表示小米在宣传时存在不实宣传,并提供截图等证据,证明小米公司的多款产品在宣传中使用了“屏幕之王”、“世界一流”、“价格最低”等词汇。
其实除了这一桩,小米不久之前也才因为他们的红米屏幕事件,也遭到指责虚假宣传。该事件为小米宣传红米 2A 增强版采用的是“夏普、友达等供应商”。不过,经过消费者检视,发现买到的手机屏幕为中国的国产厂商。
之后小米承认宣传失误,并修改了宣传页面。对官网相关页面的宣传语进行了修改,由原来的“夏普、友达等供应商”,变更成“夏普、友达、深超、京东方屏幕供应商”。
中国的新《广告法》让科技厂商很头痛
当然,中国厂商都喜欢玩文字游戏,就像台湾的路边摊位上常见的“3 件 10 元”下方还有小的几乎看不见的字一样,用广告法来约束也是有其必要。不过,这个新《广告法》的规定相当严苛,也让很多厂商很头痛。
比方来说,像是我们常见的宣传词“地表最强”、“全球领先”、“国内第一”等,在中国的《广告法》都是不行的。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为了避免触法,像是中国的锤子手机就想办法玩这个文字游戏,原本宣传为“东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机”,现在不能用“最好”这个词了,本来先改为宣传“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但想想“全球”好像也属于禁忌,因此最终变为“我们眼中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
此外,新《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因此,曾经有厂商很有创意地请罗志祥等人代言女性用品,这些行为现在也属于违法了。
对于喜欢搞创意的广告人来说,这个新《广告法》等于是将他们的创意绑手绑脚。但是,对于另一群人来说,新《广告法》也成为他们借机宣传的另一种武器。
比方说一开始提到的“青葱手机”CEO 谭文胜,就利用这机会把自家品牌与小米绑在一起,也是另一种宣传的方式。未来,只要看哪一个竞争的厂商不顺眼,去他们官网的宣传词找一找,总能挑出一两个毛病来,就能把它们累得半死。这也是中国厂商另类的打击对手武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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