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家开发商共 6 座风场去年底向经济部申请电业筹设许可,因地方政府复审同意函问题卡关,能源局厘清回函法律效力后火速进行作业,6 座风场筹设许可已全数核发。
中钢公司、哥本哈根基础建设基金(CIP)、沃旭能源、北陆能源(NPI)及玉山能源等 4 家离岸风电业者去年向能源局提出 6 风场的电业筹设许可申请,但因彰化县政府与中央对复审同意函认定有歧异卡关,能源局厘清回函法律效力后随即办理后续作业。
能源局长林全能 1 月 31 日傍晚受访表示,沃旭能源 2 座风场及 NPI 及玉山能源筹组的海龙团队旗下 1 座风场进度最快,已发出筹设许可。能源局官员向中央社记者表示,CIP 2 座风场及中钢 1 座风场的筹设许可也在 31 日晚间发出。
沃旭能源丹麦总部也声明表示,大彰化东南、西南 2 座风场已获发电业筹设许可,沃旭能源将在近几周与台湾政府当局及本地供应商合作达成签署购售电合约等重要里程碑。
声明并重申,沃旭能源董事会将仔细评估计划,根据与本地供应商明确议约结果,以及完成重要里程碑前提下,做出最终投资决定。
先前中央与地方对复审同意函认定出现歧异,能源局在 1 月初开始与彰化县政府沟通,并多方寻求法律见解,确认彰化县府在 1 月 14 日回函具法律效力,依此核发筹设许可符合公平、公正、一致性原则。
(作者:廖禹扬;首图来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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