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美国 201 与 301 条款后,中国太阳能厂商再受冲击。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日前通过投票,决定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与其下游产品共 7 家厂商启动 337 调查,其中晶科能源、隆基等中国太阳能龙头企业皆牵涉其中,对此,中国商务部表示这仅是企业之间的商业纠纷,希望美方能秉持客观精神解决纷争。
韩国韩华(Hanwha)以及在美子公司在 3 月 4 日依据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条,向 ITC 提出申请,并希望 ITC 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根据 337 条规定,凡进口美国的外国产品,若侵犯美国本土产业现有或正在建立的合法有效、具执行力的专利权、注册商标、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有技术等,即构成违反该条款。
韩华 Q CELLS 与韩华 Q CELLS & Advanced Materials 指出,晶科能源、隆基与 REC 等 7 家公司已侵犯其在钝化发射极触点电池(PERC)的技术:Q.ANTUM。
在高效率太阳能技术中,PERC 能以最低成本最大化电池转换效率,透过在电池背面形成媲美镜面的钝化层,当作阳光反射器以增加光吸收,而韩华 Q CELLS 基于 PERC 技术研发 Q.ANTUM 专利结构,运用特殊奈米涂层处理,进一步提高反射效果,而该公司也以 Q.ANTUM 成为第一家成功商业化量产多晶硅 PERC 太阳能电池的业者。
韩华 Q CELLS 指出上述厂商的电池制造技术已侵犯其专利,不过隆基对此表示,韩华的钝化技术是采用原子层沉积(ALD)技术,而隆基则是用电浆化学气相沉积(PECVD)制程,并表示韩华 Q CELLS 诉讼使用的专利是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且这些专利也已在欧洲被其他人发起专利无效。
对此,韩华 Q CELLS 表示,Q.ANTUM 专利已包括 ALD 和 PECVD 沉积技术,且电池结构才是最主要的专利技术。
目前 ITC 已在 4 月 4 日时公告将针对晶科能源、隆基、REC 等 7 间公司展开 337 调查,而中国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 11 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强调,这只是企业间的商业纠纷,中方企业正在积极应对,并希望美国能够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调查。
ITC 将于立案后 45 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而 337 调查将于发布日后第 60 天开始起具法律效力,涉及公司产品经确认侵犯专利权后,将禁止进入美国。
- U.S. trade authorities to investigate solar cells from Jinko, LONGi, REC
- USITC Institutes Section 337 Investigation of Certain Photovoltaic Cell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
- 隆基针对韩华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媒体报道的声明
(首图来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