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和硅品合意筹组产业控股公司。整体观察,日月光一石数鸟,是最大赢家;硅品可保有独立经营权。双方在品牌、客户、市场和成本,都可互蒙其利。
日月光和硅品 26 日下午共同召开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双方宣布共同签署“共同转换股份备忘录”,表达合意推动筹组产业控股公司。新设控股公司并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美国存托凭证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
新设控股公司设立完成时,将同时取得日月光和硅品 100% 股权,双方维持各自公司存续。
整体观察,日月光是最大赢家。首先,产业控股公司架构是由日月光在今年 3 月提出,一定程度呼应了当时即将接任的准政府团队对筹组台湾半导体国家队的大方向,日月光因此取得整合台湾封测产业的制高点。
其次,新设控股公司的资金将以银行贷款为主,市场人士指出,目前资金借贷利率相对低档,银行资金水位充沛,加上日月光和硅品合组产业控股公司,符合新政府期待,申请贷款条件相对有利。
再者,此次共同转换股份是日月光每 1 股普通股换发新设控股公司普通股 0.5 股,硅品每 1 股普通股换发现金新台币 55 元对价。
市场人士指出,新设控股公司的股权,大约是日月光目前股本的一半,且新设控股公司的股东,也以日月光既有股东为主。新设控股公司又认列日月光和硅品双方获利,在股本不膨胀又减半的情形下,新设控股公司的每股纯益表现,将可较之前的日月光和硅品大幅提升。
此外,市场人士表示,目前日月光持有硅品约 33.29% 股权,未来新设控股公司规划支付日月光,将日月光持有的硅品股权转移到新设控股公司,日月光又能获得一笔可观的收益。
市场人士表示,持有硅品股份的外资法人,也可透过硅品每 1 股普通股换发现金新台币 55 元对价转换股份,获得可预期的获益。
对于硅品来说,透过合组新设控股公司,硅品可保有独立经营权。市场人士推测,日月光和硅品应该针对双方的独立经营权,签订明文契约,让硅品对于新设控股公司,吃下了定心丸。
硅品也指出,未来电子产业的趋势,股权和经营权是分开的,会赚钱的才会有主导能力。
这也是为什么,尽管硅品并未持有未来新设控股公司的股权,仍对自主经营充满信心。
在反托拉斯议题上,半导体产业人士表示,新设控股公司的架构可让日月光和硅品维持相对的独立性,由于双方并没有合并,仍是独立公司,因此可降低反托拉斯的疑虑。
在营运模式上,产业人士指出,透过新设控股公司,日月光和硅品可发挥“前台各自竞争、后台分享”的营运模式,借此,日月光和硅品可发挥双品牌行销综效,彼此可良性竞争。
在客户端部分,产业人士指出,日月光和硅品采用控股公司模式,可以避免母子公司的难题,原有客户不会转单到日月光和硅品以外的其他竞争对手,日月光和硅品可保留既有客户。
产业人士预期,日月光和硅品双方在合意筹组产业控股公司之前,应该与各自客户建立共识与默契,加上日月光客户多以整合元件制造厂 (IDM)为主,硅品客户以无晶圆 IC 设计厂商为主,双方合组产业控股公司,客户端可相互互补。
在市场部分,产业人士评估,日月光和硅品在产业控股公司架构下,可以在彼此各自擅长的领域发挥。在成本部分,新设控股公司部分费用支出只要一套,成本可大幅降低,在专利授权部分可以更好谈。
不过另一位产业界财务主管指出,由于日月光和硅品是台湾前两大封测厂、也是全球专业委外封测代工(OSAT)主要大厂,仍需经过台湾公平会、以及中国、美国和欧盟等地竞争法主管机关的许可。
这名不具名产业界主管指出,若日月光和硅品合组产业控股公司,反托拉斯议题将成为相当重要的关键,届时中国和美国主管机关的审议过程,只会更加严谨。这名主管指出,两家公司未来业务和客户方面,应该会有更明确的规范,以符合反托拉斯的相关要求,也要观察中国和美国主管机关对双方合组产业控股公司的授权程度。
(作者:锺荣峰;首图来源:科技新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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