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29)日初审通过“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草案(俗称第三方支付专法)”,电子支付机构资本额门槛由草案的 3 亿元提高至 5 亿元,电子支付账户储值及转账上限亦从 3 万元提高到 5 万元。金管会主委曾铭宗表示,若母法案于本会期顺利完成三读,则相关子法及法规也会在三个月内定案,预计最快于明(2015)年上半年上路,目前初估约有十家业者将提出申请。
对于上述经协调后版本,曾铭宗表示,调查显示,以网络交易每笔金额约 2-3 千元来看,储值账户余额 3 万元其实已经够用,不过金管会仍赞成提高上限;而对于调高电子支付机构资本额门槛是否会使得经营家数变少,对此,他表示,电子商务业者有 1,500 多家,但真正有兴趣进军第三方市场的不会超过十家。至于余额宝业务,明年是否同步开放,他则倾向要再看看国外发展趋势,以及观察中国市场变化,因为中国目前也在限缩。
(本文由 MoneyDJ新闻 授权转载;首图来源:Financest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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