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今日突然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建议俗称“太空卡”的电话智能卡推行实名制,进行立法规管,即日起进行一个月公众咨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以及通讯事务总监梁仲贤在记者招待会中指出不少罪案都会用上“太空卡”,以逃避侦查,所以实名制能有效打击罪案发生,大家又是否认同呢?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现时全球已有四份之三的国家、155 个地区已实施了电话智能卡实名制,包括澳门、台湾、日本及韩国,而现时匿名“太空卡”用户,占了移动电话用户 56%,比起上台月费用户更多。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就指出实名制可有效打击罪行,例如电话骗案、网购骗案、股票投资骗案,以及偷运人蛇及贩毒等一些严重及有组织犯罪都会用上匿名“太空卡”逃避侦查,所以实名制后就更方便追踪和调查。
政府建议日后需立法规管市民购买电话智能卡,用家启动电话智能卡前,要先向电讯商登记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文件及副本,若果是公司登记的话,就要提供商业登记和负责人资料,16 岁以下用户须得到家长、亲人或监护人等合适成人确认,才可登记。
每名用户只可向每间电讯商登记不多于 3 张储值卡,上台月费卡则数量不限。不过香港电讯商较多,用家仍可申请大量的电话智能卡。
政府表示实名登记制度主要是建立登记系统,妥善保管用户资料,用作核对、厘清及核对用户资料。如用户在期限前没有适时登记或提供虚假资料,智能电话卡将被停用,若用家登记后再消息智能电话卡,用户资料将保存最少 12 个月,在有裁判官手令的情况下或在某些因迫切或紧急理由而没有手令的情况下,可向执法机构提供用户登记资料。
公众咨询将由即日起至 2 月 28 日,预计将于本立法年度完成根据《电讯条例》订立的规则,以实施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规例生效后,电讯商需于首 120 日内建立登记系统,而用户就要在随后 240 日内进行登记。
而在规例生效后第 361 日,所有未登记的电话智能卡将失效。持牌人初犯最高罚款额为 20 万元、第二次最高罚款额为 50 万元、第三次或以上最高罚款额为 100 万元。
今次建议仅规限在本地启用的电话智能卡,在外国启用的电话智能卡将不受影响。有记者问到不少电话骗案也是由香港以外的地方打出,质疑实名制成效,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就表示海外用户难以规管,所以先集中处理香港问题,而海外启用的电话智能卡成本相对较高,亦能减少用作犯罪的机会。
不少用家都会选择在街铺购买电话智能卡,例如深水埗鸭寮街,记者问到实名制会否影响他们的生意,政府就表示对街铺没有太大影响,电讯商作登记后,商户只需帮忙登记资料,与以往分别不太。不过在用户资料安全方面颇令人担心,未知商户和电讯商在资料移交过程中如何保持加密,避免资料流出至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