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宏 11 日公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判定东芝侵害旺宏专利确定,东芝须支付旺宏 4,000 万美元和解金,加上先前东芝同意支付旺宏 4,000 万美元和解金,旺宏合计 8,000 万美元入袋。
旺宏继与东芝就美国以外地区的专利争议达成和解,由东芝支付旺宏 4,000 万美元,并交互授权各自 30 项专利后,双方就美国地区专利争议也达成和解,旺宏与东芝互控侵权官司全面和解收场。
旺宏今天公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美国时间 9 日判定东芝侵害旺宏专利确定,双方就美国地区专利争议已依和解共识完成相关合约签署,东芝须支付旺宏 4,000 万美元和解金。
加计美国以外地区的和解金,旺宏指出,东芝共须支付旺宏 8,000 万美元。
旺宏于民国 106 年 3 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及南加州法院提起诉讼,控告东芝及其关系企业制造或贩售的产品,侵害旺宏专利权,双方正式展开专利战。
东芝不甘示弱,于 106 年 10 月在台湾法院反控旺宏侵权,并于 11 月向日本专利特许厅提出旺宏侵害专利的认定请求。
旺宏与东芝的专利战今年进一步扩及东芝的合作伙伴群联,旺宏向台湾智慧财产法院控告群联采用东芝闪存的部分产品侵权。随着旺宏与东芝陆续就美国以外地区与美国地区达成和解后,双方互控侵权官司全面和解收场。
(作者:张建中;首图来源: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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