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 Google 台湾员工及技术人员,Google 台湾董事总经理简立峰博士常有机会在不同场合演讲,但在学术场合,仍难以避免被问及新技术造成的法律与道德问题。简博士提到关于 Alphabet 子公司 Waymo 工程师开发自驾车,是否会有被起诉的可能,简博士无奈的回应,没说过不可能。
简博士在讯号处理年会 AI 主题演讲后回答听众问题,谈到 AI 的法律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前几日简立峰与杜奕谨在医学相关场合回答类似问题,医疗领域 AI 面临类似自驾车出事的责任归属,法律责任仍无定论。
演讲时简博士谈到机器比人类有原则,像是路口号志黄灯,人类驾驶不少会想直接闯过去,机器控制的车就会停下来。机器必须学习人类可能的行为模式,设计成偶尔违规,避免因与人类互动,但人类的潜在危险性造成车祸的可能。
自驾车领域,责任归给工程师、车厂或没开车的乘客都不恰当,若工程师要负责就没人要做 AI,车厂要负责则车子不用卖了,没开车的乘客要负责更会觉得干卿底事。
未来的状况,简博士认为,技术最终被社会接受,需要取得平衡,例如保险理赔能计算可能性,推算出对应的保险风险。算法工程师大概不会被怪罪,但要做好准备,需要上法庭做证。
最后简博士举 Waymo 台湾籍工程师的例子:常要设计不同情境,训练自驾车 AI 避免做某些事,结果太浸淫其中,造成常做恶梦。看来发展 AI 要被社会接受,并于日常应用,仍需要各方努力。
(首图来源:科技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