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昨(23)日突发布“离岸风力发电区块开发场址规划申请作业要点”,正式启动离岸风电第三区块开发作业。虽然尚未敲选商机制及国产化项目,但已规划出禁止开发的“红灯区”供业者参考,并在即日起开始受理业者申请案件。
经济部说明,为提早让业者了解除了法定限制开发海域外,其他不适开发区域,经济部在本要点公告前,已经多次透过跨部会沟通厘清海域敏感范围,包括如北方三岛渔场、南北通行航道等区域,明确提供开发业者规划场址参考,让业者避开投入资源于海域敏感范围,减少开发争议及后续调整场址衍生的时间及成本。
(Source:经济部能源局 附件一)
目前已经依据国家重要湿地数据库排除 82 处湿地;渔业署排除定置渔业区域、水产动植物繁殖保育区;农委会林务局划分的白海豚重要栖息区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当然也有国防部排除的火炮射击区、其他重要设施管制区禁限建范围;海图数化的港区及锚泊区、海底管线、废弹及禁锚区等;以及林口电厂航道及煤灰区、彰工煤码头及航道等。各县市详细情形也可参考上方资料附件一。
(Source:行政院公报)
这些开发参考区域,也就是所谓的高敏感“红灯区”,就上方图示来看,水蓝色参杂点点的区域为两岸直航航道,浅蓝色为南北通行航道,橘黄斜线区域为电缆及电信缆,浅绿色格子为海洋弃置区等。
其中根据公报,高敏感区域范围包括,行政院环保署规范的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土壤污染管制区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区;行政院农委会渔业署的定置渔业权区、水产动植物繁殖保育区、人工鱼礁禁渔区及保护礁区。另外经济部国营会、渔业署、交通部航港局也有建议排除的天然气管线 、北方三岛渔场与南北通行航道。
另外图中也有显示陆上的高敏感区,像是行政院农委会林务局划分的自然保留区、文化资产保存法、野生动物保护区等。
进行审查时,经济部也会建立部会联合审查机制,减少业者在各主管部会间公文往返所需时程,将邀集飞航、雷达、军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产动植物繁殖保育区、渔业权及矿业权等相关目的主管机关,于单一会议联合审查各开发业者申请案,平行确认符合各部会法令后,即予以备查并转送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进行环评审查。
经济部也宣告正式启动我国第三阶段离岸风电区块开发推动,并汲取过去推动经验积极改善申设流程,将可有效协助业者加速作业同时节省行政资源,以利如期达成设置目标。
(首图来源:shutterstock)
延伸阅读:
- 离岸风电区块开发草案终出炉,2026~2035 年释出容量增至 15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