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已完成 2022 年再生能源电能趸购费率审定作业,并于今(28)日公告,与草案相比,太阳能趸购费率已恢复一年两期,也加强电网及特高压等额外费率,另外容量低于 2MW 小水力发电费率,也因为考量枯水期影响,有所调整。
在太阳能部分,由于 2021 年底经济部考量原物料上涨、成本大增,祭出每度电额外加费率 0.2245 元,然而 2022 年趸购费率草案一出,业者认为低于预期,不仅费率比 2021 年底加码后还低,太阳光电趸购费率也从 1 年 2 期调整为 3 期。
对此经济部也有所调整,恢复为一年两期,不过针对费率经济部仅表示,与 2021 年度第四季相比,2022 年度太阳能所有类别的第一期趸购费率,平均降幅仅为 0.3%,变动幅度甚微。
经济部认为,2021 年度太阳能屋顶型基础费率内含并网工程费,2022 年度则为明确相关费用,改采额外费率加计方式处理,但为使趸购费率级距设定方式与台电公司屋顶型并网工程费缴纳级距有所对应,因此 2022 年度于 20-100 瓩级距下区分“无缴纳并网工程费”及“有缴纳并网工程费”两分类
此外,现行政策也鼓励小型屋顶型设置,针对屋顶型 1~20 瓩与 20~100 瓩第一期上限费率加计屋顶型并网工程费后,也调整成与 2021 年度第四季相同。
另外小水力发电费率也所有调动,不及 2MW 部分,相较草案趸购费率调升为每度 4.1539 元,经济部指出,为反映近年枯水期影响发电,适度调整年售电量参数,因此不及 2MW 小水力趸购费率有所调升。
维持与草案相同费率的还有风力发电、地热、生质能发电、废弃物发电与海洋能,奖励机制也与草案相同,包含新增地热及小水力之原民利益共享机制、台东地区纳入太阳光电区域加成机制、太阳光电结合储能系统之费率适用条文外,其他如离岛加成、阶梯式费率、太阳光电之高效能模组加成、区域加成等 2021 年度奖励措施。
(首图来源: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