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生活在印度尼西亚一个保护区的 7 岁黑冠猕猴 Naruto 使用一位摄影师的相机拍下了几张自拍照,当摄影师 David Slater 公布这组“猕猴自拍照”时,引起轰动,更有动物权益保护组织因此替猴子起诉,认为照片版权应归猕猴所有。
据当地时间4月23日,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法官称他们必须裁决出:一只猕猴是否能够对人类、公司以侵犯版权的名义进行起诉并要求赔偿和停止侵权行为。而其后因猕猴包括所有动物不是人类,不能以版权保护为名义进行起诉。以此驳回美国善待动物组织(PETA)2015 年对摄影师的起诉,尽管善待动物组织和莱斯特后来决定在法庭外私下解决此事,但是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仍决定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除此以外,法官认为善待动物组织的起诉毫无意义,因动物无法上诉,而且人类和联邦法庭也无权听取一只动物的诉讼。换言之,摄影师 David Slater 终于获得照片的使用权,同时他亦早有表示过会将 25% 的收益捐赠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慈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