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华药昨日晚间发布重讯公布,接获委任的德国律师以电邮告知,AOP 仲裁案获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胜诉,药华药不需支付原仲裁判约 48 亿新台币赔偿,缔造国际仲裁结果翻盘的空前纪录,对药华药财务有正面影响。
裁定案为药华药与 AOP 自 2018 年 4 月开始,缠讼近 4 年的国际仲裁案,药华药 2020 年 10 月 21 日 ICC 仲裁判断认定应支付 AOP 相关赔偿及利息,到向德国法兰克福高等法院提撤仲案在 2021 年 3 月 25 日遭驳回,经过两次挫败后,终在上诉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获得戏剧化的逆转胜。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以终局确定裁定撤销原仲裁判断结果,撤销原仲裁的结果有两项,一是药华医药应支付 AOP 公司 1.42 亿欧元(约台币 48.2 亿元)及以基础利率外加 5% 计算利息,起算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14 日;二是药华药应支付 AOP 公司仲裁费用 135 万欧元(约台币 4,500 万元)。
熟悉国际商务讼诉案的法律专家指出,通常最高法院都针对程序做审查,如有不同见解则以发回高院重审的比例最高,这次药华药撤仲案,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罕见做出自为判决,废弃高院判决,不啻为打进国际杯的台湾企业未来在国际商业纠纷给予更大的信心据理力争。
德国最高院同时裁定,药华药与 AOP 的授权及制造合约仍为有效,药华药在欧洲仍与 AOP 维持合作关系,代表药华药攻下美国市场后,欧洲市场仍出货无虞,将可维持稳定收益。法人表示,药华药原本在欧洲面临巨额赔偿,但经过不断寻求证据后,终于翻身,为极少数打赢国际官司的例子。
(首图来源:药华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