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再生能源发展以实现非核家园,已延宕 20 年之久的《电业法》修正终于完成修法,1 月 11 日下午在立法院临时会三读通过,建立“绿能先行”的电业制度,开放再生能源业者可选择直售电力给用户,或透过电网输配电给用户,且在一定的装置容量之下,允许再生能源业者不需受备用容量的限制。
经济部表示,电业法翻修后,将重新架构国内的电力市场经营模式,以“绿能先行、多元供给”的电业制度为原则,除了有利再生能源等率殿快速发展,配合其他低碳能源补足核电退场后的能源补给外,也提供绿能产业相关的投资、研发与就业蓬勃发展的法制条件。
这次电业法修正主要有四大重点:
- 开放再生能源得透过代输、直供及再生能源售电业等方式销售予用户:另允许再生能源采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形态(如合作社)经营。
- 全面开放用户购电选择权,允许所有用户自由选择绿电或传统电能。
- 经济部下设电价费率审议会、电业争议调处审议会及电力可靠度审议会,并指定电业管制机关,以确保民众用电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以及维持电价稳定。
- 明定于 2025 年达成非核家园。
待修法通过后的 1 年至 2 年半之间,再生能源业者可直接售电给用户或台电,或透过电网输配电给用户。针对一定装置容量以下的再生能源业者免除备用容量的义务,经济部则表示,依据再生能源占整体发电量 10%、10% 至 20%、20% 以上时,订定不同的免除备用容量义务门槛,一旦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 20%,也将取消豁免门槛。
经济部指出,这次电业法修正放宽过去对再生能源售电的限制,待管理配套、法制运作顺畅与市场成熟发展后,再开放其他传统能源直供、代输与一般售电业。此外,经济部也承诺,将保障民生基本用电不涨价,提供民众多元选择机会,也就是说,未来民众可依喜好,选择向台电公司以外的再生能源业者购买电力。
(首图来源:Flickr/Philippe Put CC BY 2.0)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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