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将要求航空公司,明年起,最大起飞重量超过 2 万 7,000 公斤的飞机,加装自动触发式水下定位装置,主要是 3 年多前马航飞机失事,却遍寻不到,国际民航组织做出的决定。
民航局配合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公约新规定,日前公告“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修正草案,民国 107 年 1 月 1 日以后,最大起飞重量超过 2 万 7,000 公斤的飞机,应以紧固方式装置一具频率为 8 点 8,000 赫、持续工作 30 日的自动触发式水下定位装置。
民航局标准组长林俊良说,现在民航机的机身都装有紧急定位发报机,但当飞机落到海底时,紧急定位发报机传送讯号的功能会变差,而飞机黑盒子虽有水下定位装置,但若黑盒子与机身份离,或掉入海沟,也会增加救难搜寻难度。
林俊良说,国际民航组织也是因为马航事件,决定要求民航机在机身加装自动触发式水下定位装置,频率与黑盒子的水下定位装置不同,且装在机身位置,禁止装机翼与机尾,因为一旦飞机落海,机身才是搜救重点。
目前,国籍民航业者拥有的机型中,除立荣、远航营运中的 ATR72-600 及德安航空的 DHC-6 的最大起飞重量,未达加装自动触发式水下定位器标准,其他机型都符合加装要求。
林俊良说,飞机加装自动触发式水下定位装置,须由原厂安装,新规定 1 月 1 日起生效,但包括台湾在内,全世界的航空公司目前都在等飞机制造厂的安排。
(作者:汪淑芬;首图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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