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 HK”日前就已经正式登陆香港 , 估计有不少经常淘宝的用户都有去开一个“支付宝 HK”. 不过今日消委会却点名指出“支付宝 HK”条款中列明会永久保留用户资料 , 此举可能违反《个人资料(隐私)条例》.
消委会在最新一期《选择》月刊中指出 , 市场上的10堤支付服务中 , 部分会把客户资料保留时间过长 , 包括早前一直有问题被争议的“TNG”, 还有“好易畀”及“交通银利流动付款服务”都要求保留客户资料表达 7年 . 而最过分的是“支付宝 HK”更直接永久保留用户资料 . 消委会指资料保留时间不应超过达到原来目的的实际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