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昨(19)日公告,今年“计划性减少用电措施─弹性夜减型”提前实施,从原先 5 月改至 3 月起实施,被质疑是否忧心缺电,对此台电今日回应,这项措施为需量反应方案,是以电费优惠引导用电尖峰的长期做法,更与限电、一般民生用电无关。
台电昨日公告,111 年度“计划性减少用电措施-弹性夜减型”提前至 3 月起实施,今年开始每年 3 月 1 日到 10 月 31 日,用户得以月份为单位选择抑低用电期间,其中只有经常契约容量 100 瓩以上(特)高压用户得申请选用,选用三段式高峰时间可变动时间电价用户及学校用户不适用。
根据台电官网,可选择下列 3 种抑低用电方式
- 星期一至星期五(离峰日除外)每日下午 6 时至 8 时(连续抑低 2 小时)
- 星期一至星期五(离峰日除外)每日下午 6 时至 9 时(连续抑低 3 小时)
- 星期一至星期五(离峰日除外)每日下午 6 时至 10 时(连续抑低 4 小时)
该公告则受到国民党文传会主委郑照新质疑,何谓“计划性减少用电措施?”、“不是不缺电吗?”。对此台电今日发布新闻稿回复,网传公告为今年推出的“计划性减少用电措施—弹性夜减型”,也就是需量反应方案,是以电费优惠引导用电尖峰的长期做法。
台电表示,需量反应措施以契约容量 100 瓩以上(特)高压用户为自愿选用对象,用户“可自由选择参与”的电费扣减回馈措施,并搭配时间电价选用,对用户来说,有减少电费的诱因,对整体供电来说,则有强化移转或减少夜尖峰用电的效益,与限电无关,不影响一般民生用电,是各国电业普遍采行之作法。
台电指出需量反应措施行之有年,以 2021 年为例,需量反应措施申请抑低容量最高为 265 万瓩(8月),且于尖载日(7 月 27 日)抑低用电 107 万瓩。
台电进一步说明,过去需量反应执行以日间为主,为提升夜尖峰供电裕度,进一步扩大夜尖峰抑低成效。之所以提前,则是让使用户尽早熟悉方案内容配合调整用电行为,本方案提前自今年 3 月 1 日起实施至 10 月 31 日止,共计 8 个月。
台电表示,随着再生能源逐渐并网,用电尖离峰型态改变,台电一方面持续确保稳定供电,同时致力于需求面管理,创造节电诱因重塑用电习惯。
(首图来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