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网络叫车服务的司机是否应视为叫车服务公司的员工?这问题仍存在 Uber、Lyft 与监管部门的诉讼里。10 月 22 月 Uber、Lyft 总部所在地的加州上诉法院裁定,叫车服务司机必须视为公司员工,叫车公司必须为司机提供法规规定的薪水和福利。
上述诉讼由加州多地区检察官联合发起,始于 2020 年 5 月,劳动法新条款生效后叫车服务公司必须将司机列为员工,但 Uber 和 Lyft 拒绝执行。后者认为司机是叫车平台的独立承包商,并非属于公司直接管理员工,Uber、Lyft 应该做技术平台开发和经营公司。
之前地区法院庭审 Uber、Lyft 连续两次败诉,法官裁定叫车服务公司必须立刻执行劳动法规定,随后 Uber、Lyft 提起上述并威胁罢工,若必须将司机视为员工,两家公司考虑暂停加州叫车服务。上诉法庭审理时延后 Uber、Lyft 执行劳动法新规的时间,最终裁定结果出炉前叫车服务可按照现有模式营运。
由于上诉法庭裁定并没有要求 Uber 和 Lyft 立即执行,而是给予两家公司过渡期并提出雇用司机的方案,避免最终裁决对叫车公司不利。Uber 和 Lyft 考虑在加州开展业务授权,将叫车服务授权给第三方公司,后者再雇用司机,而非两家公司直接雇用司机。
Uber 和 Lyft 也有可能选择继续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但胜诉机会不高。之前最高法院判例对雇佣关系的认可对 Uber 和 Lyft 不利。Uber 发言人 Matt Kallman 表示将评估任何上诉方案,但前提是不能伤害到司机利益。除了正在进行的诉讼,叫车服务公司还在关注即将进行的总统大选对劳动法新规的投票结果,一旦涉及将叫车服务司机雇佣关系认定为承包商的 22 号提案被否决,Uber 可能被迫关闭加州部分地区叫车服务,数十万司机将失去工作。
之前 Uber 和 Lyft 都曾公开表示,一旦叫车服务平台必须将司机纳为员工,雇用司机的成本太高,对叫车服务会造成毁灭性打击。这观点在上诉法庭遭质疑,成本过高并不能合法化司机失去劳动保障,当违反劳动法大规模发生,公共伤害会远超过个人利益。
参与诉讼的旧金山检察管 Dennis Herrera 声明称,司机被大公司剥夺合理的工资、带薪病假和其他福利,劳动法保障他们拥有工作灵活性同时,也能享受雇员应有的权利,实现这个目标的障碍就是 Uber 和 Lyft 的贪心。
Uber 和 Lyft 支持的 22 号提案,希望为叫车服务公司豁免执行劳动法的新条款,允许司机为叫车服务平台的独立承包商,Uber 和 Lyft 也承诺为司机提供有限的福利。Lyft 发言人 Julie Wood 表示,上诉法庭的裁决让大众意识到现在比任何时期都需要支持叫车服务的司机,大选时支持 22 号提案。
- Appeals Court Says Uber and Lyft Must Treat California Drivers as Employees
(首图来源:U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