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在版主的部落格留言 : “我门号是某家电信,网络没吃到饱,想转到中华电信吃到饱,但我的合约还没到,请问您们会帮我们吸收违约金吗?”
呵呵,虽然版主长年研究电信资费也仍在通讯业服务,但不是开通信行的从业人员,自然不可能提供吸收违约金的服务。
“携码办门号,通讯店家可以吸收提前解约所产生的违约金吗? ”以下针对网友这个疑惑,作一说明:
1. 电信业者直营或特约门市:
“吸收违约金优惠”一词起源于2013年远传电信与台湾大哥大受不了中华电信“网内互打免费”的攻势,在其直营与特约店门市推出隐藏版“携码补违约金”方案,针对申办千元以上的携码用户,违约金吸收补贴金额最高可达6500元。不过,这项违约金补贴优惠案据闻被中华电信向公平会检举,引起公平会的关心。公平会表示若调查属实,将以联合行为、影响市场交易秩序为由予以重罚,因此两家业者赶紧停办此方案,其门市人员一致对外表示:“我们没有吸收违约金”。
目前民营业者直营与特约门市针对携码用户的优惠都采用直接在手机购机专案价做折扣优惠,在指定资费方案会注明:“携码最高折$xxxx元”的方式,而不再以“吸收违约金”为吸引用户携码。
2. 坊间通讯行:
为吸引客户来店携码办门号,部分坊间通讯行会在其门市布条或是DM上大辣辣地强调“携码来各家电信业者 ,违约金绑你缴”。通讯行可以吸收提前解约所产生的违约金吗 ?
由于电信业者为争取携码用户通常针对主力4G资费会提供携码额外的加码让携码折扣补贴金额远高于续约,所以若用户可以接受以电信业者DM上的专案价购买指定手机,部分坊间通讯行就会以“吸收违约金”为名吸引门号绑约期间尚未到期但有意申办特定限时促销的优惠方案(如3G 69x转4G吃到饱..)的用户提前来申办。
这类“吸收违约金”的作法其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朝四暮三或朝三暮四的优惠话术而已,只是将原本携码多出的购机优惠挪部分金额作为吸收违约金之用,吸引门号合约尚未到期用户提早解约携码办门号而已。
由于会提出“吸收违约金”想法的用户通常是门号外行人或是想贪小便宜的人,有时会遇到黑心通信行舌粲莲花的怂恿,“聪明反被聪明误”,反而吃了闷亏。是故,若有意申办限时促销方案,申办前就应事先搞清楚是否该提前解约,在目前使用需求下,未来省下来的月租费与违约金哪个划算? 重新绑约的购机补贴款则应货比三家争取最大补贴。河水、井水分清楚,才不会被店家混水摸鱼拐骗了。
图片来源: 宅宅新闻
【电信小辞典】: 电信资费的违约金
“电信资费的违约金”是移动电话门号用户无法履行当初所申办必须绑约的月租型资费方案最低短租用期所必须支付的赔偿金额。
申办需绑约的月租型门号享有电信业者提供的专案价补贴,可享“先享受”(较低的终端设备价格)、“后付费”(缴月租费)的好处。“电信资费的违约金”乃是针对无法如当初申办时所签订的最短租用期间(包含退租、降频、一退一租、欠拆/销号、调降资费至所选方案费率限制以下、转预付卡、移转至 GSM/3G 系统等)的用户所设计的赔偿机制。
电信业者的电信违约金额 = 终端设备的专案补贴款 + 电信补贴款。
A.终端设备的专案补贴款:
实际应缴之终端设备的专案补贴款专案补贴款以专案合约未到期之日为单位,按合约总日数比例计算。合约未到期之日数自解约当日起算,计算公式:专案补贴款(语音+行动上网) x(合约未到期日数/合约总日数)=实际应缴专案补贴款(四舍五入计算至整数)。
终端设备的专案补贴款会随使用时间越长,越便宜。
B.电信补贴款(专案优惠补贴款):
电信补贴款(月租费减收优惠金额)以实际已享月租费折扣金额到期之日为单位,按合约总日数比例计算。已享月租费折扣之日数自解约当日起算,计算公式:实际已享月租费折扣金额(语音+行动上网)x(合约未到期日数/合约总日数)(四舍五入计算至整数)。
电信补贴款会随使用时间越长越贵,直到使用一段期间后才会逐渐递减。
当每月享有的电信折扣金额>每月减少的终端设备专案补贴额时, 在”某些使用月份期间”就会发生电信违约金额随使用时间越长越贵的现象, 但超过一段期间后违约金额仍会逐月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