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李世光部长今(5)日上午前往苗栗竹南视访机台湾首座离岸风力发电,并听取业者上纬新能源公司蔡朝阳董事长的简报。李部长表示,这两座上个月底由海洋风力发电公司所架设完成的离岸风力发电机,不仅是台湾风力发电的创举,更是我国再生能源发展的里程碑。 李部长感谢蔡董事长与海洋风电公司同仁多年来的辛勤努力,让台湾首座离岸风电机能顺利矗立在苗栗外海,也期勉接下来的风机建置工作能顺利如期完成,让台湾落实能源转型,迈向非核家园。
首两座风机能供电八千户家庭
蔡朝阳董事长指出,虽然这两座示范机组在架设过程中历经天候因素与工程技术限制等挑战,但海洋风电公司仍顺利完成架设任务,并预计在明年第一季开始商转。未来,这两座机组满载发电可供八千户家庭用电,每年减少的排碳量约四十座大安森林公园之二氧化碳吸收量。更重要的是,经由示范机组的成功经验,让我们有信心、有能力能完成离岸风力发电的开发计划。
经济部能源局表示,由于我国不具离岸风电的开发经验,且位于多台风与地震之环境,因此经济部以阶段式“先浅后深、先示范次潜力后区块”之原则推动,于101年7月3日公告实施“风力发电离岸系统示范奖励办法”,并于102年评选出3家示范业者。经济部偕同示范业者海洋风力发电公司建置机组过程,清楚了解到现阶段单单只靠业者的力量是不够的,诸如各界沟通等经验仍有待累积,专业施工船队的能量尚不足以支应大型离岸风场的施工,风机、塔架、海下基础等元件的存放与预组装码头的阙如,金融机构对于离岸风电的专案融资未曾有过经验等议题,皆有待克服,离岸风力发电的兴建过程十分艰辛,经过4年努力,海洋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今(105)年10月底完成这两架示范机组风力机安装。
透过离岸风电示范案的推动,经济部及相关业者已累积技术能量与经验,经济部并已于104年7月公告实施“离岸风力发电场址规划申请作业要点”及公开潜力场址,供有意投入开发的业者进行调查及规划;后续将以区块开发方式推动具经济规模之离岸风场,由政府主动进行政策环评、基础建设及相关行政协调等措施。
2015年离岸风电达到3GW
政府积极推动再生能源的利用发展,以强化我国能源自主及因应气候变迁,以达成114年发电占比达20 %为目标,规划太阳光电及风力发电为主力,其中离岸风电装置容量目标达3 GW,估算每年将可供应111亿度绿色电力,即占总发电量的4.3 %,并带动总投资额达新台币5,400亿元。 能源局指出,为了加速再生能源发展,行政院成立“能源及减碳办公室”,协调离岸风力发电面临之国土规划、海域空间整合、并网工程、渔业权、施工码头、航道安全、法规障碍等问题,经济部将配合行政院政策,尽全力协助业者加速离岸风力发电的开发与兴建,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台湾朝向绿色经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