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今天刊登一则新闻”台湾之星 合约藏黑心“的报导, 指控若想提前办理电信解约时,台湾之星除收取手机违约金外,竟还额外加收全台唯一的“电信优惠补贴款”,狠扒绑约用户两层皮。.
台湾之星则紧急发出新闻稿: 依主管机关要求与电信相关法规,所有电信业者对促销资费方案的违约补偿金应明确区分为“终端设备补贴款”与“电信费用补贴款”。台湾之星依法诚实明确的将计算方式条列于合约中, 对于中国时报径自报导指控“台湾之星合约藏黑心”,完全与事实不符, 要求更正报导,否则将采取法律途径,以正视听。
中国时报的指控是真的吗? 还是台湾之星的新闻稿为真呢? 以下是电信资费违约金的简单说明:
1. NCC对电信违约金的规定:
2010年7月起,NCC规定电信业者的违约金需以月递减之; 到了2011年起, 改为逐日递减. 月租型电信门号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应缴违约金=A×(合约未到期日数÷合约总日数)+B×(合约未到期日数÷合约总日数)+C×使用月数
A:终端设备补贴款》此为电信商补贴的手机费用,若完全解约需依日递减计算缴付。
B:电信费用补贴款》此为电信商补贴通话或上网费用,完全解约或提前改变调低资费时,需依日递减计算缴付。
C:实际已享通话月租及每月上网优惠金额》指特定专案,如学生半价专案或不含手机的通话费优惠专案,用愈久需还回的金额依月递增。
换言之, 违约金是包含终端设备补贴款 + 电信费用补贴款 + 实际已享通话月租及每月上网优惠金额三个名目. 以中华电信的4G学生专案587为例, 若提前解约, 除了必须支付终端设备补贴款$7000, 还得支付电信费用补贴款. 若是用户使用10个月, 就必须支付每月减收的$349*10 = $3490. 违约金=7,000*20/30 + 3,490*20/30=$6,993.
台湾之星违约金包含电信费用补贴款是符合NCC的规定, 中华电信的违约金也是这样设计, 所以并非中国时报指称台湾之星是全台唯一加收“电信优惠补贴款”的业者. 至于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将终端设备补贴款与电信优惠补贴款合而为一, 其实并不符合NCC规定, 不过计算方式浅显易懂, 反而积非成是变成主流说法.
2. 台湾之星违约金争议之处:
台湾之星违约金计入电信优惠补贴款是完全按照NCC的规范, 但比较令人诟病的是其终端设备补贴款金额设计沿用威宝设计, 金额远高于电信三雄甚多, 若是申办后马上违约, 金额非常吓人. 以4G 599(30)为例, 其终端补贴款是$12,000, 远高于中华电信4G 587(30) 的$7,000, 台湾大哥大 4G 599(30)的$8,500 及远传电信4G 599(30)的$9,000.
台湾之星终端设备补贴款金额比电信三雄高出这么高, 黑心无误!? 其实, 这是二线电信业者不为人知的痛处. 以亚太电信550(30)为例, 其违约金高达$14,000, 完全不亚于台湾之星!
台湾之星与亚太电信的终端设备补贴款金额为何这么高? 主要原因有四:
A. 因黑名单机制较不完整, 透过重罚防止不肖人士不当洗机获利
B. 与电信三雄竞争, 但终端设备的取得成本较高且必须支付门号佣金较高, 必须收取较高额的违约金
C. 提供的电信门号优惠较多, 所以反映在违约金上
D. 透过重罚, 提高解约门槛, 留住客户.
3. 申办月租型电信资费绑约前的注意事项:
受电信法规之规范与管制,所有电信业者的电信资费与促销专案的设计与推出,事前皆需依电信法与资费管理办法向NCC报备, 所以不至于会有所谓黑心的合约。 由于各电信业者月租型门号对于违约金的设计不一, 申办前建议遵守以下规范:
A. 申请需绑约的月租型门号, 应量力为而, 选择自身经济能力允许负担的资费方案, 避免日后缴不出钱, 面临高额违约金追缴
B. 申办门号前若对收讯有疑虑, 请事先申请七日免费试用, 避免申办后才发现收讯不良, 必须求助消保会或NCC的协助.
C. 有关各项资费违约金金额在购机时合约书上都有载明,各业者官网或打客服专线也可查询得到。购买前可以先加以比较,以免日后反悔, 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