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王八蛋 清峰部长宣布他个人片面停止执行死刑让我气到快说不出话来了,在网络上已经有其他网友也发表了他的看法,小弟最近没梗又很忙,有空再骂骂这个祸国殃民的昏庸部长!气死我了!以下是本文:
我们这年代的人,国中历史应该都有念过什么汉摩拉比法典。当时,课文上提到,犯罪者必需接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惩罚。听来虽然残酷,但有效达成制止社会上的犯罪行为。
死刑,则是现代争议性相当大的一种刑罚总称。具体来说,死刑只是一种结果,但施行方式却有很多。
放眼古今中外,台湾的死刑,可以说是相当保护犯罪者的了。以美国过去长期采用的电椅为例,虽然看起来很先进,但是仍然发生过数次,受刑人没有立即死亡,只好又被电了好几次才丧命的例子。新加坡近几年都还发生过几次鞭刑犯人的惩罚,就连绞刑到现在都还有八十几个国家订为合法死刑。
以台湾来说,多半是采取枪击的方式;相较于上述的各种执行方式,这已经是让犯人以最短时间脑死,减少痛苦的一种了。←而且在死刑定谳之前可是要上诉好多年,这段时间都是大家缴的税在养这些犯人哦~
好,我们秉持着人性本善的宗旨,即使是犯了错的人,仍试图给予他们最优惠的待遇,让他们以一枪毙命的方式终结生命。但,这些人给了我们什么?
作奸犯科、为非作歹、杀人掳掠、制造社会不安、杀警夺枪、强奸幼女、威胁恐吓,洋洋洒洒的痛苦;这些,是我们这些安居乐业每年都按时缴税连闯个红灯都逃不了收到罚单都认命去缴,所应得的吗?
我们这些一般人,讨不讨厌那些蹲在角落偷拍交通违规照片的条子? 讨厌啊! 但是我们有恨到开车撞警然后逃逸吗?
我们这些普通人,讨不讨厌在公车上大吵大叫不知节制音量的孩子? 讨厌啊! 但是我们有泯灭良知到奸杀幼童还拿竹子戳她下半身吗?
这就是我们和那些罪犯的不同。更何况,我们每年缴税,该当兵的当兵,国民应尽的义务我们都尽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法务部长可以不尽她的工作义务?
法务部长,不是清枫法师。要宣扬佛法,当初就不应该接受这份工作。但因为各种不知名理由接下法务部长乙职,在其位就请谋其政! 如果照这种因为自己宗教信仰关系就不签死刑的方式,那以后教育部长如果信一贯道,台湾全国中小学营养午餐都要改吃素吗?
身为一个台湾国民,现在的情况已经是“今天不弄死他们(死刑犯),有一天我们(善良国民)就会被他们弄死!”
为
什么人民要因为一个学猴的法务部长,而活在这样的恐惧中? 为什么因为一个人,要害多少妈妈担心小女儿的安危,急于让孩子从小学防身术?
这些人的恐惧与怨怼,是不是要全部算在王部长的头上? ←不过她连地狱都愿意下了,大概也没差这些了~ 还是说她的意思是要去观落阴一回合?
延伸阅读
噗友们对本议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