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三方支付专法”议程颇受关注,银行业与网络业谁该主导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发展也是争议多多,许多知名网络产业人士发声质疑立法机关过分保障银行利益,以致对网络公司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造成了负面影响。在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发展过程中,究竟法规究竟该开放还是保守?让我们来看看支付宝的发展历程。
支付宝是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业务,对于淘宝网的成功可说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目前阿里巴巴集团各子公司中最有价值的资产。支付宝诞生时中国并没有有关电子支付或网上支付的法规,甚至连电子商务的监管法规都寥寥无几,支付宝能够如此顺利地获得用户的认可,得益于阿里巴巴旗下庞大的电子商务平台,同样电子商务的特性催生了支付宝。
阿里巴巴于 1999 年开始 B2C 电子商务业务,由于 B2C 业务多是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以中小公司为交易主体,有一定的社会信誉,订单数额较大,阿里巴巴网站承担的是货品展示和买卖沟通的平台,支付这一环节与传统的线下交易没有多大区别,买卖双方可协定付款方式和时间。
因应 C2C 交易而生的支付宝
2003 年 5 月,阿里巴巴的 C2C 电子商务网站淘宝上线,这一网站是交易主体是消费者,个人卖家和消费者之间远隔千里互不相识,若依然采用 B2C 的交易方式就会出现许多问题,比如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卖家不发货或者货品有品质问题,若消费者不付款,卖家就有可能不发货,交易难以达成。
2014 年淘宝网创造性地开发了支付宝,第三支付平台的诞生解决了 C2C 的信誉问题。支付宝作为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机构,为交易提供担保,首先消费者下单后先行付款至支付宝,卖家接到支付宝的收款确认通知后发货,在货物运输途中,货款由支付宝冻结,买卖双方均无法使用,一方失去信用就可避免另一方遭受损失。当消费者收到货物确认无误后,输入付款指令,支付宝内冻结的资金会转至卖家账户,若买家对交易存有异议可申请延迟付款或协商退款。同时支付宝设立巨额的风险保障基金,若发生交易纠纷可先行赔付消费者。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进一步简化支付流程,提升使用者体验。
以上为支付宝第三方交易担保的基本运行模式,建立这一流程的关键在于,买卖双方都给予支付宝充分的信任,由支付宝信用来代替买卖双方的信用。类似的支付模式在银行业也有先例,进出口贸易中的买卖双方就是透过银行来完成支付,买家在银行存入货款,银行将付款凭证发至卖家,卖家发货至港口确认后,银行再行付款,买卖双方认可银行信用即可完成交易,这就是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
初始,信用来自于自律
支付宝的信用又该如何确认呢?商业银行有政府背书确立其信用,像支付宝这样的民营公司,则需要在漫长营运过程中逐步获得买卖双方的认可,一旦发生账目错误或是挪用使用者资金的事件,就有可能永远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营运的危机感要求第三方支付平台必须严格自律,自律的范围远高于法律的规范,支付平台的信誉度和用户数量正相关的。马云就曾多次公开表示,他个人最看重的并不是阿里巴巴的业绩,而是消费者给予公司的信任。
传统的银行业者面对新生事物表现得畏首畏尾实属正常,任何与金钱有关的事物都必须谨慎再谨慎,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业务涉及到大量的银行转账业务,合作银行开放的界面愈多,消费者的支付就愈便利。早期支付宝也是一家一家银行谈判,逐步建议银行付款界面,中间涉及的利益分配无从知晓,不过以民营公司的身份跟政府机构谈判,难度可想而知。
支付宝属于非金融的清算机构,2010 年之前中国并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专属管理法规,主要从电子支付和资金清算的法规监管,当然也出现了很多次的临时性监管,主要依靠的还是企业自律。
相关法律来自于对乱象的规范
2010 年中国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颁布,距离支付宝上线已经 6 年之久。该法规确立了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范围,并设置了准入门槛,硬性条件是必须为金融结构或是电子商务公司提供资金资讯处理服务两年以上,且公司持续获利两年,提升申请后,由中国银行审核,合格的公司获得第三方支付许可证,支付宝在 2011 年 5 月 26 日拿到了中国第一张支付牌照,同期还有财付通、快钱等 27 家公司获得支付牌照。
中国的相关法规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冻结的交易资金必须交给国有商业银行托管,无权支配资金,比如支付宝用户账户内的资金全额托管在中国工商银行,无权支配资金不代表无法由此获利,托管资金产生的利息归支付宝公司所有,这也是支付宝重要的利润来源,同时巨额托管资金使得支付宝成为了银行的大客户,与银行洽谈贷款时可以拿到非常优惠的利率,当然银行也能够从巨额的资金流动中获利,支付宝账户间转账无需手续费,实际资金结算时涉及的就属于银行间账户转账,手续费由支付宝承担。
由于在支付宝账户里储值是没有利息收益的,绝大多数使用者都是需要付款时才从银行转账,直到2013 年 6 月余额宝上线,这一随时支取的线上货币基金以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率,吸引了大量用户把资金转移到余额宝,既能方便购物同时又能获得收益。存款流失令银行如临大敌,由于这是消费者自愿购买货币基金,操作上并不违规,中国央行并没有发布法规打击余额宝,只表示会加强监管,平息银行业的不满情绪。同时多家银行为与支付宝竞争,也在短时间内推出了线上金融产品,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率不输余额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的争端也得以缓解,同时也推动了中国网络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
纵观支付宝这十年的发展,产业内的讨论主要集中于营运模式和安全技术方面,法律法规的颁布多是市场出现乱象时加以规范,当然也需要平衡各方势力,唯有饼做大了,大家才都能够赚钱。
- 支付宝大事记
(图片来自: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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