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16)就是总统副总统、立法委员投票日,你的一票会影响国家的未来,如果到明天,你还是懒得起床、懒得出门,只想躲在被窝里滑 Facebook,那么就连 Facebook 都会追杀你,通知你今天是投票日!
Facebook 在投票日当天,会在台湾推出“选举大声公”(I’m a Voter)功能,在Newsfeed 动态消息列最上方,提醒满 20 岁的使用者今天是投票日,并鼓励使用者分享“已经投票”给朋友。
有些人担心,依据《选罢法》,投票日当天,政党及任何人不得于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Facebook 提醒使用者投票,或是使用者公然发表“已经投票”并提醒其他人出门投票,会不会触法?中选会法政处长赖锦珖表示,“鼓励去投票”并非助选行为,过去也无相关因此触法案例。若有使用者发表“已经投票”时,因不清楚选罢法而说自己投了哪位候选人,但因为是自发性的行为,不是系统性、组织性、大规模的助选活动,也不至于违反选罢法。但如果串连公布投了哪位候选人,仍会构成助选活动的条件。
这是Facebook在台湾第一次推出的选举大声公,在2015年,英国、加拿大、阿根廷、波兰、西班牙、葡萄牙、新加坡等国的选举Facebook都曾推出选举大声公。Facebook 一直是朋友之间分享、讨论政治议题的平台,候选人也利用这个平台传达自己的政见,与粉丝互动,在 2015 年,Facebook 上与选举有关的互动数超过 15 亿次,并有 7600 万人参与。
Facebook 全球政治与政府推广总监 Kate Harbeth 表示,“我们相信鼓励公民参与,是Facebook对于社群能够产生的重要贡献,“我是选民”(I’m a Voter)讯息设计来鼓励具备投票权的人们积极投票。
(图片来源:Facebook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