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感谢同业惠赐神标题,小编认真不知道该怎么吐槽这事情了,为什么会有人相信贴这个对自己就有帮助呢?今日Facebook的涂鸦墙上,开始跑出一串贴文,内容大意是透过发文的方式,来跟Facebook声明自己持有照片与文字的所有权,而且并不允许Facebook未经同意就善加使用。当然,事关自己的权利,就有很多人跟着复制贴上在自己的个人页面上,希望能借此与Facebook主张自己的权利。
这篇文章大概自上个月月底,从国外开始流传到台湾,从原本的英文版,进化到中英文合版。同时宣示的日期还不断的与日时增,让小编不禁佩服,这么多文字里面还记得要改日期,但是为何没有办法思考里面的内容呢?事实上,不用等到官方回答,小编就可以直接回答你“这完全没有用!”。
↑不只台湾,国外也一堆人贴。
就以目前Facebook的使用条款来讲,开宗明义就写到一条“若使用或登入 Facebook 服务,即代表您同意本协议,且本协议将不时更新以符合以下第 13 条规定。”
而在使用条款的第2点的部分,有讲到有关于使用者的资料的部分,上面就写得非常的清楚
“将根据您的隐私和应用程序设定,具体给予我们以下权限:您给予我们非独有、可转让、可再授权、免版税的全球授权,使用您发布在 Facebook 或与 Facebook 关联的任何知识产权内容(知识产权授权)。”
“当您删除您的知识产权内容或账号,此知识产权授权便宣告结束,除非您的内容已与他人分享而他们没有删除该内容。”
“当您以“公开”设定发布内容或资料时,即代表您允许所有人(包括 Facebook 以外的人士)存取或使用该资料,并且将之与您关联在一起(例如,您的名字和大头贴照)。”
简单来讲,就是“只要你申请/登入FB的账号,在上面上传你的文字、照片,就代表你同意他的使用者条款。”你要说,你只是要用Facebook而已,使用者条款你没看过。恩,相对答案是,一个合约你完全都没有看过就签下去了,后面吃亏了你要怪谁呢?
这方面其实就是他们的规定,你不想同意就不要使用Facebook。你说这些规矩合理吗?当然不合理,在这样的状态下不就正是要努力分享/复制那篇贴文吗?并不是,如果依照正规流程来讲,是要对Facebook的使用者条款提出司法诉讼,这方面的前提是他们的使用者条款有违法,但是会不会成就不知道了,而且提出诉讼的地点应该不在台湾,Facebook是美国登记在案的公司,要提出这样的诉讼的话应该是要去美国。总之绝对不会是简单的用一则Facebook贴文来逼Facebook来宣告放弃他们你早就同意的权利。
你说台湾有Facebook的分公司,的确没有错,过去就有使用者因为账号被停权,对台湾Facebook分公司进行提告,结果最后获得的答案是“台北地院认定,Facebook使用规范的确是写明用户是与美国脸书公司“Facebook , Inc.”及爱尔兰脸书公司“Facebook Ireland Limited”成立使用协议,所以使用者与台湾Facebook公司之间并无使用协议与任何契约。”虽然这并不是绝对的答案,但是有这样的判例后,真的很难改变结果。
↑节录自苹果日报报导。
↑使用者条款上面也写得很清楚,针对你的所在地不同,你的契约对象是美国或爱尔兰的Facebook公司。
回到主题,这样宣示自我权利的贴文在小编眼中,大概就跟你写存证信函给国税局说“从今日起,本人拒绝政府单位以税金之名义,未经本人以书面方式授权,不得强迫交出、查扣本人个人财产、金钱。”一样的愚蠢。
↑3C达人廖阿辉也被这则讯息骚扰到受不了,写了一篇文章来反讽。
还是重申,事情能不能改变,或许可以,只要Facebook的使用者条款只要与美国或爱尔兰当地的法令有抵触,就可以对他提出诉讼,透过司法程序的力量看有没有机会逼他修改。绝对不会是用一篇贴文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当然,并不是仅限于这次的脸书谣言。这类型的网络谣言实在是多到不胜枚举,先不说总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总是喜欢想一些或捏造一些事情出来。从以前的ICQ、即时通、MSN,到现在的LINE收费谣言,收到连理都不想理。更多的生活类与政治类的谣言,还有那些只为噱头流量、不惜造假的内容农场网站,也是多到不知道该怎么吐槽。
更多的人是连思考都不思考的就跟着分享、张贴。一个网络讯息,其实真的停下脚步、思考一下,就可以知道里面真的是破绽连连。就算没有足够的知识来查证,你也可以稍微搜寻一下网络,一定会有许多相关的资料可以协助你思考。(可惜不知道Now News的网络追追追还有没有继续运作,否则他真的是破解网络谣言的强大利器。)
“学习、思考、怀疑”,“学习”学习新知,“思考”思考学习到的知识是否正确、找寻他的破绽,“怀疑”透过验证破绽,来怀疑学习到的知识是否有误、不足。为了证明自己的怀疑,又开始继续学习、思考、怀疑,如此无限循环下去,这是身为人类永无止境的作业,脑子拿来是学习思考用的,不是装饰品啊!
对于比较少或者是甚晚才开始使用电脑网络的长辈而言,他们不清楚网络的乱象到底有多夸张,获取的网络知识量不如我们这些常用网络的年轻人,当然不能等同规则来看待,身为晚辈子女的你,是不是该适时的对长辈解释,告诉他们“这些都是假的”。
或许有人会说,只是分享一下,无伤大雅阿,而且搞不好真的有用。是的,贴出这种东西不会对你的生活、收入、家庭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最大的差别就是搞不好让你在“用脑袋思考”的人眼中,看起来像无知的笨蛋。像笨蛋有差吗?说真的,没有,因为当你放弃思考时,你甘愿当笨蛋了。
最后附上黄沛声律师所分析的相关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