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4 月 17 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将不会对联邦检察官是否有权迫使微软公司提供储存在美国境外的资料,此案在 2018 年 2 月开始庭审并引发巨大关注后,美国国会已经在 2018 年 3 月颁布了一个联邦方案,明确了执法机构有权搜查储存在部分国家的资料,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也表示,双方已经不存在争议,对于国会根据科技的发展确立新法规表示认可。
美国联邦政府起诉微软公司的案件,由于涉及到美国检察官是否有权搜查科技公司储存在海外的资料而备受关注,此案涉及到了一个更为现实的问题,在 1986 年确立的法规是否适用于当下储存于海外的数位资料。
此案在审理时,美国最高法院的部分大法官就表示,关于数位时代的资料隐私权限问题,不应该有最高法院来界定,而是由国会来制定新的法规。大法官 Ruth Bader Ginsburg 表示,自 1986 年以来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和创新,如果国会考虑到了旧法规面临的新问题,可以制定一个考虑到各方利益的法规,国会需要面向新的世界进行监管,就必须确立新法规。
此案是由于 2013 年美国联邦检察官对一宗毒品交易进行调查,涉案嫌疑人的电子邮件讯息储存在微软公司位于爱尔兰的资料中心,检察官认为由于微软公司位于美国,必须按照搜查令的要求提交嫌疑人的资料。微软公司以资料中心不在美国境外为由拒绝提供。纽约联邦法官支持了政府的要求,按照 1986 年帮助的存储资料法案,微软必须提交储存在海外的资料。微软公司认为美国的检察官无权对海外的资料进行管辖。随后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庭裁定,本案中的搜查令不能用于获取跨国资料,因为 1986 年颁布的法规不适于用海外。
事实上终结此案的争议的正是 2018 年 3 月美国国会确立的新规,颁布云法案(Cloud Act),明确了海外资料的监管和执法方式。随后监管机构撤回了搜查令,并依据新规发出新的搜查令,在提交到最高法院的文件中,司法部和微软公司都表示此案的审理已经没有意义。
微软公司的代表律师表示,没有理由让最高法院去解决一个只有历史意义的法律问题,国会是更适合讨论是否需要更新监管法规的地方,显然国会已经采取了行动。最终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法庭的裁定。
微软公司总裁和首席法律官 Brad Smith 赞扬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由于云法案正式订定,此案最终得以了结对于各方都是有利的,微软希望看到在规范执法机构跨国获取资料时,加强对用户隐私的保护,欢迎新的法规和国际协议订定。
- U.S. top court rules that Microsoft email privacy dispute is moo
- Supreme Court Tosses Out Microsoft Case on Digital Data Abroad
(首图来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