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4G用户超越3G用户后,陆续有网友在Mobile01、Ptt..论坛上“引经据典”抱怨被某电信业者限速,小丰子3c俱乐部粉丝团也有团友反映明明同时使用同一家业者的两个门号,却发生使用量较大的门号网速明显变差,少使用的门号却网速正常,似乎被限速了! 虽然向该业者客服申诉好几次,但客服的回复老是鬼打墙,不知如何是好?
版主原以为这只是当区4G用户过多暂时塞机所导致或是个案,不过因网友反映被限速的案例太多了,经仔细查阅各电信业者最新的门号申请书,发现各电信业者的门号申请书已经悄悄加注类似“唯用户如有商业使用、应用于服务器设备提供服务或其他权利滥用时,本公司得限制、暂停客户使用移动网络服务,或调降客户使用网络的优先次序”条文,加上各业者都有推出“4G限速资费方案”代表各业者针对特定用户调降其网速技术相当纯熟,看来各电信业者已经在NCC默许下,针对行动数据使用量异常的用户给予“调降客户使用网络的优先次序”。换言之,每个月动辄使用上百GB的4G用户被业者“降速至10Mbps以下”已不再只是传闻而已 !
以下针对各4G业者有关限制行动数据使用量异常用户网络服务的条文做一整理与说明:
根据NCC所公布的105年八月“通讯消费申诉监理报告”,通讯连线品质类案件数最多(共 360 件,占 52.25%),其次为申装/异动/续约类(共 96 件,占 13.93%)、预付卡类(共 31 件,占 4.5%)。
根据NCC所公布的行动通讯数据传输量资料,2016年Q2的全体行动用户使用行动数据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68倍,4G用户使用行动数据量较去年同期更是增加2.51倍。虽然各电信业者不断建设4G基地台,似乎永远追不上4G用户与数据使用量成长速度,通讯连线品质类的申诉件似乎不减反增。在通讯连线品质申诉中,收不到4G讯号或是上网速度慢一直是居高不下的申诉原因之一。
不幸的是移动电话基地台在台湾一直属于被嫌恶的设施常遭受附近住户陈情与抗争,导致各电信业者在增建基地台上遇到很多障碍。随着用户行动数据量使用量暴增加上电信三雄今年起推动的“ 行动数据分级计费资费”不受青睐,为保护其他用户权利,各电信业者依循NCC服务契约,陆续订出(或开始落实)“发现商业使用或不正常使用的保护条款”,避免有人恶意占用带宽资源。
电信业者降速的规则如何呢? 因各电信业者皆未对外明确证实有针对特定用户降速且业者客服单位回复总是在”速度减慢与地形变化或用户增多有关”的标准回复话术中鬼打墙,实际业者到底针对哪些行动上网异常用户做降速或是降速规则为何并不得而知。若根据目前网友反应的迹证来看,被限速的对象都是每个月上网使用量相当大的用户(至少每个月使用超过50GB以上),被限速的方式有特定高峰时间被降速或是超过一定传输量后就被降速到10 Mbps以下。不过,虽然各业者都有“得”降速的相关条款,根据网络上搜集网友反应被降速到状况,各业者针对异常使用上网用量用户执行降速的松紧不一,以致部分业者经常会被登上被网友指控是会降速的黑名单。
图片来源: 小丰子3C俱乐部粉丝团团友提供
一个月使用超过50 GB或是上百GB 为何被视为异常或是当作商业使用呢 ? 电信业者这样认定合理吗?
行动上网传输量最高的方式通常是影片串流服务,根据手机王的测试,若以爱奇艺的“流畅(320P)”画质播放,1GB 约可观看 6 集50分钟的《琅琊榜》,等于5个小时。 50GB等于一个月看了250小时的影片,100GB等于一个月看了500小时的影片 ( 一个月共约720小时);若画质改为 720P, 1GB 约可以看100分钟的《琅琊榜》。50GB等于一个月看了83.3小时的影片,100GB等于一个月看了166.7小时的影片。换言之,即使是非常爱追剧的用户,一个月行动数据量要破百GB基本上是不容易的,所以这些每个月使用行动数据动辄破百GB的用户很难不被电信业者怀疑是被作为商业使用或是作为私有线路或全时间或指定资料连结之替代或备援、P2P 档案分享、透过软件或其他设备维持网络连续有效连结等..异常情形。是故,当特定用户被电信业者降速,通常事出必有因。
“笑死人,开餐厅还怕被客户吃!”“我是办吃到饱的,业者凭什么管我用多少,凭什么降我速 ? ” 于理,这是网络公德心的问题;与法,就要看清楚当初签的门号合约内容写了什么?
以下是五家电信业者其4G门号申请书中加注的上网限速有关的注意事项条款 :
1. 中华电信:
中华电信公司之行动宽频服务各型资费提供之行动上网服务,系提供客户经由中华电信公司移动网络,浏览互联网与中华电信公司行动加值网络服务,客户若长时间持续连结移动网络使用时,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服务器设备或主机电脑应用、连续性网络摄影或广播、自动资料传递或设备与设备间自动连结、大量讯务使用(如:自动应答、自动删除、类似自动或手动路由装置)、作为私有线路或全时间或指定资料连结之替代或备援、P2P 档案分享、透过软件或其他设备维持网络连续有效连结等情形时,中华电信公司得暂停或限制客户使用移动网络服务。
2. 台湾大哥大:
本人于租用门号期间,如有利用各优惠专案进行转接话务等不当商业行为或不合常理之使用,台湾大哥大得暂停通信或径行终止服务契约;另其他经台湾大哥大认定异常情形遭暂停通信者,本人如欲恢复门号正常使用,得亲洽直营门市提供证件并缴纳保证金。
3. 远传电信:
如发现商业使用或不正常使用,本公司得径行停止本专案服务限制,并就所使用量,依用户租用服务类型之服务费率回溯收费。
4. 亚太电信:
唯用户如有商业使用、应用于服务器设备提供服务或其他权利滥用时,本公司得限制、暂停客户使用移动网络服务,或调降客户使用网络的优先次序。
5. 台湾之星:
唯用户如有商业使用、应用于服务器设备提供服务或其他权利滥用时,本公司得限制、暂停客户使用移动网络服务,或调降客户使用网络的优先次序。
“有线无限, 无线有限” 。在无线资源有限及国人已经习于申办上网吃到饱方案,不管业者怎么增加频谱或是扩充基地台,还是跟不上用户行动数据使用量增长速度,在无线资源有限下,电信业者针对少数行动上网使用量异常的用户加以限制似乎是必要之恶。
若真的被降速向电信业者客诉抗争或是消保会/NCC 申诉有没有效果呢? 目前已知有业者针对这种霸线又爱客诉用户就是直接爽快答应可以无条件解约并协助该用户尽速转到其他业者(但似乎会注记成客诉高风险名单),所以若客诉被降速目的只是想获得无条件解约或许可以达成。但若客诉目标只是想解除被该业者降速的命运,短期可能有机会,但长期还是难逃被降的命运。 是故,若老是使用行动数据从事商业或是异常上网行为的行动用户最好有其他备案,否则迟早被各电信业者列为不受欢迎的黑名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