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社报导,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 日表决通过《个人资讯保护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过度和非法收集个人资讯,或者随意公开他人个资,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最终版本目前尚未公布。法案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资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资讯,并规范脸部资讯等敏感讯息处理。
这个法律禁止过度搜集、滥用脸部辨识系统,要求处理个人资讯应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辨识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辨识资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此外,个人资讯保护法还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从严惩治违法行为,若发生较大风险或个人资讯安全事件,将对资讯处理者进行约谈,至于违规处理个人资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 100 万人民币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 1 万以上、10 万人民币以下罚款。
日经认为,《个人资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代表未来监管中国网络的两大法规。
2021 年 6 月 10 日,中国通过《数据安全法》,对数据的搜集、使用、处理和传输等过程都有规定,并规范企业若在中国境内搜集的数据,不得随意对境外提供,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首图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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