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争议愈演愈烈,Uber 台北急了,Uber 台北总经理顾立楷今天发出一封信给媒体,针对保险及税务两大争议,以及对政府法规调适的期许,做出说明。
顾立楷强调,这几年 Uber 台北与政府积极沟通,希望公部门和主管机关能充分理解 Uber 的营运模式,讨论业种定义、法规适应模式,以及相应的税务问题。顾立楷指出,“台湾并不需要多一间计程车行,台湾需要的是对于既有产业与新型态服务模式的法规调适。”
Uber 台北总经理顾立楷在信里针对保险、税务及法规调适的回应摘要如下:
首先,台湾至今都没有因应共乘服务而设立的保险模式,所以我们需要与在地的保险业者共同规划、开发一份针对这类创新产业的保单内容,以全面保障在台湾的 Uber 使用者。除此之外,由于主管机关规范并不明确的状况下,我们必须同时面对保险业者在洽谈合作上的迟疑并且相对保守的问题,也因此进度始终缓慢。
再来,Uber 总公司税务团队去年来台拜会的时候,已经明确地向台湾政府承诺缴税,这个承诺从未改变:财政部若能以现况法律稽征之合理税目,Uber 必定全数缴纳。只是,我们面临最大的问题,是交通部对我们业务营运模式的不适当认定。这三年来,主管机关一直以计程车运输服务业来认定 Uber 的服务业种,不断要求 Uber 在台湾设立车行,由于交通主管机关这样的认定,税务主管机关也因此只能接受 Uber 缴交车行的税目;然而,这跟 Uber 的业务本质有所相违,所以双方的沟通一直没有结果。
同时,Uber 作为来自国外的企业,还有跨境电商公司规范管理的适法挑战,这个不是针对 Uber 单一公司的税目,而是所有跨境电商公司(包括 Spotify、Netflix、 Agoda 等) 都遇到的难题,也需要主管机关针对此类型的公司,都能规划一体适用的良好租税法规。
我们非常期待财政部加快研拟的脚步,并希望能和台湾一起创造共享经济平台管理的法规典范,而或许在政府制定出新的税目以前,双方能够一起讨论其他可能性,像是以缴纳许可费的方式,作为暂时性的替代方案。
▲ Uber在台湾与政府的争议张力愈演愈烈。(图片来源:Uber官网。)
Uber 进台湾以来,自 2014 年夏天计程车展开大力抗议之后,吵吵闹闹已经两年多,至今交通部对 Uber 的罚款已有 6,200 多万元。然而Uber和交通部总是借着媒体隔空交火,双方协商始终原地打转,已一年多没有进展。
而今新政府上任,交通部对 Uber 的态度愈加紧缩,先是 11 日计程车业者号召 2 千台小黄上街抗议,掀起新一波大战,紧接着则是经济部投审会将根据交通部在一个月内提供的 Uber 违法事证,要求 Uber 撤资。
思考1:到底政府要如何定义 Uber 这类的资讯科技平台?
笔者在去年初写的评论,Uber“类”服务相继来台发展,交通部难道要变成创新的阻碍吗?“到底如何定义 Uber 是运输服务还是资讯科技平台?”目前看来仍是争议焦点。事实上,Uber 服务是否违法,仍有诠释空间,但目前交通部执意认定,只要有 A 到 B 点的载客运输交易行为,就是违法的“白牌车”。
只是,政府对 Uber 的态度强硬,恐怕也把自己的路愈走愈窄。
交通部长贺陈旦 13 日表态预计跟计程车业者合作,要在两个月内推出台版 Uber 服务,怕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展现。试想,先将 Uber 赶出台湾,然后自己联合计程车业跳下来做,岂不是说明了政府肯定 Uber 所带来的创新好处,同时又引来独厚计程车业之嫌。那这几年来政府的罚款和反对,坚持的究竟是什么?
此外,台湾其实也早就有交通部想做的叫车服务,例如 55688 和台湾新创团队呼叫小黄,都是最好的例子,实在不需要政府花纳税人的钱再做一个新的 App。
况且,Uber 的关键根本不只是“叫车服务 App”这么肤浅的表相而已,它创新的商业模式、科技能力、背后大数据的分析能力,才是关键,这不是随便一个叫车 App 都能做到的。
思考 2:赶走一个 Uber,还有千千万万个“Uber”
Uber 台北用“台湾宇博数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台设立行销公司,资本额才 1 百万元,法界认为,就算投审会废止投资核准,但资金早就进到台湾,要如何撤资也是一大问题,对 Uber 并不会有任何禁止的实质效果,它还是可以换个负责人再成立一个新公司,或是透过台湾合法的公司代理服务。
交通部紧咬 Uber 缴税,其实不只是 Uber 一家网络公司的问题而已,实际上也挡不住 Uber 在台湾的发展。顾立楷倒是说得明白,“财政部若能以现况法律稽征之合理税目,Uber 必定全数缴纳。”言下之意就是,台湾宇博也顶多就是针对 Uber 在台湾的“行销”费用缴税而已,因为政府自己也无法定义什么才是跨境服务的合理税目,Uber 就是吃定政府也抓不到他们的法律漏洞。
Uber 的公关策略很强硬,对主管机关和媒体向来也不是很友善,以至于引发台湾社会这么大的情绪反弹。但是,政府就算把 Uber 赶走了,也只是解决了交通部、计程车业者及大众的“不满情绪”而已,不代表政府能用有效率的方式管理所有国外网络服务。
随着愈来愈多创新的服务来台发展,政府将会发现现行制造业思维法律根本不合时宜,不仅无法归类和解释科技平台服务,这些网络业者也会想方设法绕过法规,反而让政府更难合理监管。
Uber 的金流和 App 根本不经过台湾,政府又能对它怎么样?就如同顾立楷所说,所有的国外跨境服务都有同样的问题,政府又要如何管理 Spotify、Netflix、 Agoda?政府不能只紧咬 Uber 缴税而已,台湾人使用的国际网络服务那么多,业者每年贡献许多行销费用给 Facebook 和 Google,如何管理这些跨境网络服务缴税的问题,政府必须整体考量,也是政府面对新兴科技及数位经济挑战必须思考的事,而不只是抛出 Uber 争议,针对单一网络公司吵吵闹闹而已。
Uber 的策略就是专门锁定法律难以定义的灰色地带,发展相关的服务,要颠覆传统产业,就算政府最后让台湾宇博撤资,也挡不住 Uber 在台湾的发展。就像《数位时代》日前报导所揭露的事实,Uber 已不满于原有模式,以网络+汽车+金融的概念推出分期贷款等汽车金融服务。
政府再不换换脑袋,跟上科技的脚步,到底要如何发展出新的模式来管理速度飞快的创新网络服务呢?
正如你所不知道的 Uber:在台湾推汽车金融服务报导中所指出:
台湾一直缺乏大型网络平台,因此把Uber赶出台湾,不仅是一种新乘车服务的缺乏,可能也是一种“新金融”服务的失落,这不是山寨一个Uber就能弥补的。
新政府别再跟着计程车业者起舞,回应那些假议题,台湾的社会和媒体资源已经耗费两年在 Uber 争议上了。如果新政府真的要推亚洲硅谷、拥抱新创,怎么能不对网络创新服务开放呢?如果不加速让台湾转型到数位经济,10 年后的台湾,不但国外创新网络服务都因法规进不了台湾,台湾本土新创的创新服务也会因法规而胎死腹中。
台湾市场很小,对于国外网络服务而言,不进台湾根本不痛不痒,转进其他拥抱开放的国家,但苦的却是台湾的使用者。如果因为制造业的法规思维而跟不上创新科技的脚步,也许 10 年后,台湾使用者将使用不到最新的国际网络服务,也发展不了自己的网络服务,台湾将从数位经济的领域中缺席,这会是我们想要的未来吗?
就算政府想保护本土产业,不想让国外网络服务进台湾也没关系,那能不能针对台湾创新服务有弹性的开放并松绑法规呢?政府如果真的想把台湾打造成创新服务的实验地,眼前的这个问题,就要看政府能不能有智慧真的解决这个问题了。
(本文由《数位时代》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