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日宣布,为兼顾维持国内防疫量能、社会经济活动及有效控管风险,经评估国内疫情状况及国际防疫措施开放情形,并宣布自 3 月 7 日零时起,入境居家检疫天数缩短为 10 天,并开放外籍人士商务考察、投资、履约及应聘等商务活动申请特别入境许可,中港澳人士因商务履约及跨国企业内部调动事由,可由台湾的邀请单位申请入境。
入境居家检疫天数缩短为 10 天:
一、检疫天数及场所:
(一)居家检疫天数为 10 天,入境日为第 0 天,并自第 11 天起接续自主健康管理 7 天。
(二)以自宅或亲友住所一人一户为原则。如家户无法符合一人一户检疫条件,须入住防疫旅宿完成 10 天检疫。
(三)同日入境家属、同住者检疫期间可于自宅或亲友住所同住,或于防疫旅宿依民众意愿并配合房型同住一室,但单人房型小,建议以不超过 2人同住为原则。
二、检测措施:
(一)PCR 检测(计 2 次):
- 1.入境时(第 0 天)依现行措施进行 PCR 检测。
- 2.检疫期满前(检疫第 10 天)进行 PCR 检测,由地方-安排至医疗院所或因地制宜规划 PCR 检测作业。检测结果阴性者,期满解除检疫列管,接续自主健康管理 7 天。
(二)家用快筛试剂检测(计 5 次):
- 1.检疫第 3 天、第 5 天、第 7 天,以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间第 3 天、第 6-7 天,各执行 1 次快筛。
- 2.家用快筛试剂由各国际港埠人员于入境时发放。
放宽非本国籍商务人士来台措施说明:
(一)外籍人士:商务考察、投资、履约及应聘等商务活动;申请人应赴我国驻外馆处申请特别入境许可。
(二)中港澳人士:商务履约及跨国企业内部调动事由,中国籍人士由我国邀请单位于内政部移民署线上系统申请,港澳人士赴香港、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或驻外馆处申请。
确定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天数缩短为 10 天:
一、居家隔离天数为 10 天,以最后接触日为第 0 天,开始计算居家隔离至满 10 天(非以匡列日计算),隔离期满前检验阴性者,解除隔离,并自第 11 天起接续自主健康管理 7 天。
二、隔离措施维持以“一人一室”为原则。但经指挥中心专案核定、地方-报经指挥中心同意或经地方-卫生单位评估家中环境不适合者,如居家隔离者无法有独立的房间及厕所、住家环境有受病毒污染虞且难以即时确实清消,可能有环境污染造成疾病传播之风险等,可公费送集中检疫所隔离。
三、检测措施:
(一)PCR 检测:
- 1.接触者经疫调匡列时
- 2.隔离期间出现相关症状时
- 3.隔离期满前(与确定病例最后接触次日起算第 10 天)
(二)新增公费家用快筛试剂检测(计 2 次):
- 1.隔离第 5-7 天。
- 2.自主健康管理第 6-7 天。
- 3.家用快筛试剂由各地方-配发予居家隔离者。
(首图来源: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