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报导, Samsung 会长李健熙因故意不向当局提交有关子公司的相关文件而将遭到监管机构的起诉,是韩国监管的力度加大了还是 Samsung 李健熙此举确有不妥?
其实,因为这几年来韩国的大企业不断地扩张,在所有权上又混乱不清,所以集团间的相互投资和贷款担保都有严格的限制。不仅如此,在法律上也有公平贸易法明确指示,超过10万亿韩元资产的大企业集团的附属公司,都没有权利对关联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或相互提供贷款担保。
在管理决策上,集团旗下非上市子公司的重大管理决策都要对外公开,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往来也不能过多。早就2014年,Samsung 就曾违规,本质上受 Samsung 控制的,有明显业务往来的两家子公司却被故意遗漏,并没与列入 Samsung 集团的附属公司名单中。
作为 Samsung 集团的第二代掌门人,李健熙的做法确实有偏颇,既有法律明确规定,那依法办事再普遍不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