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物就算了,还敢PO上网炫耀?等到被人肉搜索到了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说”我们作错了”??
唉…真是有毛病….最近觉得这个社会病态的事情好多,有心作公益的人被干翻(多的是卖几万的东西捐几十元的,瓶装水捐一元很多吗?成本连5元都不到!),媒体不懂管销的喔?另外小朋友不想死的被妈妈硬托去自杀,看她画的图,真的是为很有才华的孩子呀…..为什么妈妈自己想不开还要拖小孩下水?没预防悲剧发生的学校老师与社工单位,你们对的起自己良心吗?那位老师你对的起那小孩遗书里的”谢谢”吗?害我今天一整天都很难过,也许是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