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爱奇艺及腾讯等中国地区 OTT 来台,经济部正式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将代理或经销中国 OTT 及相关商业服务纳入禁止范围,预告期满后,将于 9 月 3 日正式上路。
在台湾代理爱奇艺会员服务的欧锑锑娱乐公司表示,关于今天的公告,因为目前仍属于草案预告阶段,尚未实施,也无法预知未来正式公布的法规命令是否会有变化, 因此无法评论或回应。
经济部指出,OTT TV 并非开放中资投资项目,在政治、社会、文化有敏感性或影响国家安全之虞,禁止事项项目表修正后,预告期间为 14 天,会听取各界意见与看法,预计 9 月 1 日期满,9 月 3 日公告上路实施。届时违者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 86 条第 4 项查处。
经济部表示,爱奇艺科技公司在民国 105 年申请来台投资设立子公司,但规划经营的 OTT TV 业务并非开放中国地区人民或公司来台投资项目,未获经济部核准,却能透过网络特性,达到在台违法落地效果。
因此,经济部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 35 条第 2 项规定,于 8 月 13 日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提供代理、经销,或从事 OTT TV 及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等给大陆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经济部官员表示,推动修法主要是因两岸审查机制不对等,台湾的环境相对自由,加上两岸条例并未将 OTT 列为中资可投资项目,为防范中资绕很多弯到台湾落地才修法。
NCC 在 7 月通过“互联网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俗称 OTT TV 专法),将纳管境内外 OTT 业者,根据草案内容,未依规定在台取得合法经营权、却提供服务者,包括提供其网络服务的电信业恐连带受罚。
OTT 专法被市场认为是针对中国 OTT 业者,也被称为“爱奇艺、腾讯条款”。
(作者:梁珮绮、吴家豪;首图来源:Flickr/Jon Russell CC BY 2.0)
延伸阅读:
- OTT TV 专法管什么?》纳管大型 OTT TV 平台,台湾影视内容产业能受益吗?
- OTT TV 专法管什么?》台湾 OTT TV 专法剑指腾讯、爱奇艺!以后民众追剧要翻墙了?
- OTT TV 专法管什么?》封杀中资 OTT TV 防洗脑,爱奇艺台湾:文化应交流而非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