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今天公布新能源配比,评估今年及明年可做到年减火力发电 1%,且能稳定供电,但民国 110 年起无法达标,此外,评估既有核电厂延役有困难,因此没有延役可能。
经济部表示,此次评估结果是依据 107 年底 3 项能源公投案结果进行评估。其中公投第 8 案“停止新建、扩建任何燃煤发电厂或发电机组”,经济部目前没有新扩建燃煤机组的规划;第 16 案“废止电业法第 95 条第 1 项之条文”,经济部已完成法制作业,公告该条文自 107 年 12 月 2 日失效。本次评估作业,主要在于公投第 7 案“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 1%’的方式逐年降低火力发电厂发电量”是否可以达成。
“反空污”及“以核养绿”两项公投过关,经济部依公投结果重新检讨能源政策,经过 2 个月盘点,推演各种可能情境后终于定案,今天召开记者会公布评估结果。
(作者:廖禹扬;首图来源:Flickr/Jiahui Huang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