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今天表示,未来“行动宽频业务服务品质规范实施要点”上路后,将要求业者 4G 无线上网资料平均下载速率需在 2Mbps 以上,限期改善仍不改善者最重可罚新台币 300 万元。
根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统计,截至 107 年 1 月底止,4G 用户数已达 2,289 万户,NCC 为了督促业者强化 4G 服务品质并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在今天举行的第 793 次委员会议上,决议依照 4G 管理规则第 72 条第 1 项公告“行动宽频业务服务品质规范实施要点”。
要点的重要项目包括,要求业者把无线上网资料下载速率资讯公布于门市及网页上,且平均下载速率需达 2Mbps 以上;各业者提供国际漫游关怀简讯及数据传输累积账单金额新台币 5,000 元的提醒机制;提供灾防告警细胞广播讯息服务;客户权益个人资料保护政策及认证、语音及行动上网资费试算及不得对客户未申请的服务收费等。
其中,有关下载速率需达 2Mbps 以上部分,NCC 平台事业管理处副处长梁温馨表示,要求业者主动公布,属于自评部分,NCC 也会不定期抽测,如果未达要求,会请业者限期改善,假使不愿改善者,可依电信法规定,处 30 万元以上、300 万元以下罚款,届期仍未改善者,得连续处罚至改善为止。
NCC 副主委翁柏宗指出,这个要点规范以确保资讯充分揭露,建立多元创新环境为宗旨,并参考美国、英国、新加坡及澳洲等国服务品质指标,检视 4G 消费者申诉案件类型等拟定,涵括“服务效能”、“客服中心”、“客诉处理”及“账务服务”四大面向,细分为 25 项服务品质指标。
翁柏宗表示,透过各电信业者将 25 项服务品质指标资讯揭露及实施基准、每年 2 次定期自我评核及定期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核心措施,主动努力改善 4G 服务品质,进而提升产业竞争力。
(作者:朱则玮;首图来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