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6 月实施《网络安全法》,封杀 VPN 等翻墙 App 或服务。但最新消息指出,原来早于 2016 年 10 月,已有人因贩售翻墙 App 与提供 VPN 连接服务而被捕,被判 9 个月监禁。此消息以各种语言“密码”在微博上疯传,到目前为止有关讨论已被分享 7,000 次。
被捕的是一名广东省东莞的 26 岁男性,在网络贩售可用来翻墙的 App 及 VPN 账户,从中得到利益 1.4 万人民币(约台币 65,562 元)。然而当时还没有《网络安全法》,判列引用的条列是中国刑法 285 条,发放“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工具。至于翻墙工具有什么“入侵”功能、避开什么“安全”保护措施,判决书就没有提到。有关判决在 2017 年 1 月发布,最后判刑男子入狱 9 个月,网络也有刊登官方判决书。
▲ 官方起诉书中,可看到有关被捕人士的定罪依据。
从 9 月 3 日开始有中国网友在微博公开并讨论这件事。由于这判决存在太多疑问,在微博上低调讨论的贴文也有超过 7,000 次分享。有网友称“恐怕以后用 VPN 的人也会被抓”、“黑人问号”、“他犯了知道真相罪,卖梯子罪”、“VPN 怎会是非法入侵的工具”、“现在不流行焚书坑儒,流行砌墙”、“伟大祖国真棒”、“牟利只有万余元,应该没有后台”、“明天可以加个吃猪肉罪,再说你今天吃猪肉”等,似乎反应都较偏激,对判决非常不满。在本文发表时有关讨论还未被“河蟹”。
中国网友担心的也不无道理,讨论中有网友指,贩售 VPN 如果等于贩售“入侵”工具,那么使用 VPN 不就等于使用“入侵”工具吗?这应该同样有罪;但也有人指现在太多人使用 VPN,不能抓太多。
- Chinese Man Sentenced to Prison for Selling VPN Soft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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