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川普总统被视为比较持传统保守价值,仍然签署开放政府资料法规《Open Government Data Act》,成为正式的法律。此法通过之后,美国联邦政府底下开放政府资料的流通将更为顺畅,以及联邦政府将能设立资料长。
未来美国联邦政府释出的资料,必须用更为方便再利用的格式,如释出机器可读格式的资料集。先前联邦政府的资料被视为公有领域,有开放资料运动之后,资料的可用性有改善,也有总统命令推广开放资料,但还没有正式法律的加持。
新法规授权各联邦机构需要设立资料长,监督机关的开放资料政策以及资料释出流程。
另外《Open Government Data Act》还捆绑相关规定,要政府机构制订新或调整政策时,需要正式提供为何要调整的说词与证据。
自从 2016 台湾政档轮替之后,台湾开放资料的推动遇到瓶颈状况,不再被视为重要优先政策,因此有制订开放资料法规的声音。如今美国颁布开放政府法规《Open Government Data Act》,也给台湾各界一些反思的时间。
- Transparency-seeking OPEN Government Data Act signed into law
(首图来源:justgrimes on Flickr, CC-BY-SA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