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厂葛兰素史克与辉瑞打算合并旗下消费保健品事业,公平会基于此案具有经济利益,且对市场不至于造成限制竞争的负面影响,今天委员会议通过结合案。
英国葛兰素史克药厂(GlaxoSmithKline)和美国辉瑞大药厂(Pfizer)去年底宣布,将旗下各自生产非处方药的消费保健品事业合并成合资公司,由于符合公平交易法的结合型态与申报标准,须提出结合申报。
公平会说明,葛兰素史克与辉瑞在台湾都有销售非麻醉药品止痛剂及散热剂、复方抗感冒及流感用制剂等产品,属于水平结合。
进一步观察结合后对市场的影响,公平会认为,结合后,在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有限,而且市场上有众多国内外业者参与竞争,消费者还有很多选择;此外,这类产品的客户,多是大型公司或跨国公司,具有买方抗衡力量,因此结合后,并没有明显的限制竞争疑虑。
除了上述考量,公平会也函询产业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竞争同业及下游交易相对人意见,综合考量后认为,结合案的整体经济利益将大于限制竞争的不利益,因此决议不禁止结合。
(作者:潘姿羽;首图来源:葛兰素史克/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