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认购于 106 年底完成阶段性任务,三年半共推广 6.3 亿度电,光是台积电就认购 4 亿度,称得上是“绿电认购王”。
去年推出的再生能源凭证,“绿电分离”让环境效益可以被交易,至 106 年底已发出 1.5 万张。
经济部自 103 年 7 月起推行“经济部自愿性绿色电价制度试办计划”,自愿认购绿电的用户,可以 1.06 元的附加费率,一次以 100 度为单位,统计至 106 年 12 月底,共认购 6.3 亿度电。
根据能源局统计,103 年认购量为 434 万 5,000 度,自愿揭露名单中第一名使用户是日月光,总共使用 310 万度;104 年为 1 亿 5,636 万 9,100 度,105 年为 2 亿 7,028 万 400 度,认购第一名都是台积电,认购度数分别为 1 亿度、2 亿度。
106 年统计至 12 月 28 日止,绿电认购总度数为 1 亿 9,940 万 4,300 度,台积电仍以认购 1 亿度居冠。而再生能源基金补助趸购费率与绿电价格中间的差价,105 年的 13.11 亿度绿电就花费 41 亿成本补贴。
每年绿电认购度数是以去年绿电发电度数作为基准,106 年可供认购的绿电 13.11 亿度,早已经在 105 年就并网使用完毕,也引来外界认为绿电认购的附加费率是“香油钱”、或是“绿电不纯”等非议;且认购绿电若在当年度未使用完毕,不展延、不计价,并无强制力,仅为鼓励性质。
台电表示,原本的绿电认购计划倾向个人节能环保的象征,或者是业者购买后获得认购证明,在门口挂出绿电认购证书;但是电业法修正后,绿电业者可以自行售电。而因应电业法要求降低碳排系数,“最低的就是再生能源”,绿电认购制度落日后,由再生能源凭证交易接轨。
经济部标检局去年5月发行首批“再生能源凭证”,截至 12 月底,29 个案场总共发出 1 万 5,888 张凭证,每张凭证为 1,000 度电;其中已交易凭证为 83 张,主要售出单位为屏东海生馆以及工研院六甲院区。
标检局组长黄志文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表示,从绿电认购到再生能源凭证交易,最主要的差异在于发电的“环境效益”。再生能源凭证采用“绿电分离”,凭证交易的内容是发电所带来的低碳排系数,而非实际的发电数量。
黄志文说,再生能源凭证主要有四大功能,第一,购买而来的再生能源凭证,碳排放系数是零,可以降低整体使用电量的碳排放系数;第二,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展现,包括上市柜公司被要求的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都得提出相关内容。
第三,日后要申请绿色建筑、绿色工厂或是进行绿色采购等等,再生能源凭证都可以作为评选的依据,也可以此作为参加外界企业社会责任奖评选的加分项目。第四,这将作为第三方公证单位,证明该单位发出来的电是绿电,每张凭证都保证减少 529 公斤的碳排放。
由于再生能源凭证是可以交易的,当中的环境效益,并不能被重复宣告,以屏东海生馆为例,卖出去的凭证,环境效益的减碳部分,必须让渡给买方使用。黄志文表示,未来再生能源凭证确立交易制度,会朝这个方向规划。
而由于“绿电分离”,目前建议再生能源交易凭证的价格每度将在新台币 1~2.2 元之间,实际交易价格仍有待市场自由机制发挥功用。
(作者:黄雅娟;首图来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