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4G用户成长率居全球之冠,2016年11月底的4G用户有1763.5万占台湾全体移动电话用户61%,预估2017年底将达80%。由于基地台在台湾属于嫌恶设施,电信业者基地台与移动网络建设速度永远追不上4G用户成长速度。虽然电信三雄去年尝试推动【网络分级付费】资费,但台湾民众似乎不太买单,逼得电信三雄改弦易张推出七百元有找的3G转4G上网吃到饱方案来争夺客户。然而无线带宽有限,在4G用户使用行动数量节节升高下,有业者选择针对超高行动数据使用量用基于Fair Usage Policy网络通信公平使用原则加以降速,有些业者则选择放任不处理。
台湾一直存有行动数据使用魔人,以Mobile01网友自po资料来看,有人使用月付188的4G吃到饱资费方案(网速上限21mbps)一个月就用了386.68GB,是4G用户平均数据使用量33倍以上,导致被业者暂时降速。麻烦的是,敢这样似乎忌惮使用行动上网的人通常不会害臊的,面对被特定电信业者采取超量降速后,些网友通常不会坐以待毙,不只照三餐打给电信业者客服客诉并直接向NCC提出申诉,也在网络论坛上严厉批判业者行为并呼吁共同抵制。
以下针对电信业者该不该针对行动上网超量降速用户降速问题做一探讨:
图片来源: Mobile01
1. 电信业者会不会针对行动上网超量降速用户降速?
虽然各家电信业者大都不愿意公开证实有针对行动上网超量用户加以暂时降速的作为,不过根据近半年搜集网络有关行动上网超量被降速议题,可以明显看出台湾大哥大、亚太电信(使用台湾大哥大基地台)及台湾之星应该都有进行超量降速的作为 (用户申诉案例详见 Mobile01 )。其中,江湖传言(未经业者证实)台湾大哥大与亚太电信用户月行动上网使用量超过60GB及台湾之星用户月使用量超过300GB就有机会在网络颠峰期间暂时被所属电信业者降速到5Mbps以下,中华电信与远传电信则较少有会针对行动数据使用超量用户进行限速作为的传闻与案例 。
换言之,特定业者的确会针对行动上网数据使用量超量用户进行暂时限速,但这只仅限于使用量异常用户,对于一般正常使用的用户并不会加以限制。
图片来源: Mobile01
2. 电信业者该不该针对行动上网超量降速用户降速?
由于无线宽频有限,世界各国电信业者的4G门号申请书上大都会有所谓【Fair Usage Policy网络通信公平使用原则】。以台湾为例,4G业者在其4G门号申请书上都会加注不当使用行动上网的注意事项条款~”唯用户如有商业使用、应用于服务器设备提供服务或其他权利滥用时,本公司得限制、暂停客户使用移动网络服务,或调降客户使用网络的优先次序。”(详见这里)。因各业者的条文大同小异,应该是经过NCC核可之制式合约条文。
在日本,所有MVMO业者(日本上网卡业者)都会在其制式合约上注明【Fair Usage Policy网络通信公平使用原则】条款~“为了维护网络连线品质及公平使用原则,产品使用国家地区大部分都有网络流量限制,申请人如因长时间观看如网络电视、视讯、网络游戏、下载大流量档案等,可能造成无法上网或上网速度变慢,依据公平利用政策申请人不得请求退费或损害赔偿。”;在美国,有好几家主要的电信业者会在用户达到一定的使用量门槛时,会启动带宽节制措施。AT&T在用户一个月内数据使用量达到5G时,可针对该用户启动这项措施。T-Mobile吃到饱高速数据方案的用户如果一个月内数据使用量达到21G,也会面临同样情况。尤其,在网络呈现壅塞状况时,就会采用带宽节制的做法。
不少当事人或网友主张业者应该要针对限速要有一个”定义”或是事先言明”超过XXGB就会限速…”就不会有争议 ! ?
台湾电信三雄去年都有大力推动【网络分级付费】资费,但台湾的用户似乎很无感推不动。再者,因影响行动上网网速的变数很多且各业者网络尖峰状况不一,若言明“超过XXGB就会限速…”, 将衍生明明还没达使用的上限就网速不佳(网络塞车)导致爱兴讼的用户可以借此请求业者退费或损害赔偿..的纠纷。就目前所搜集的资讯中,各国电信业者在带宽节制作为都不会书面言明”超过XXGB就会进行带宽节制”。
电信业者的合约既然都有写”唯用户如有商业使用、应用于服务器设备提供服务或其他权利滥用时,本公司得限制、暂停客户使用移动网络服务,或调降客户使用网络的优先次序”。若被控速用户并未作为Peer to Peer(P2P)..等商业使用、长时间观看如网络电视、视讯、网络游戏、下载大流量档案等等行为, 只是”正常”使用就被降速,申诉就有理,何必在乎业者有没有注明”超过XXGB就会带宽节制”呢?
图片来源: Mobile01
电信业者偷偷降速很可恶,不进行带宽节制的业者就比较好吗? 根据NCC所公布的通讯消费申诉监理报告来看,传言不会进行带宽节制的中华电信在通讯连线品质问题申诉居高不下。换言之,业者不针对行动上网不正常使用用户加以节制,在无线带宽有限下,就是牺牲其他正常使用用户的权益,鱼与熊掌很难兼得。
日前有中华电信4G用户在Mobile01自曝白天分享给20几个人用,晚上接电脑下载一些影片,8天用了5137 Gb而洋洋得意,不过这种把4G当固网的作法实在让人很傻眼。
图片来源: Mobile01
由于国人很难接受行动上网分级使用付费概念,基于“无线有限、有线无限”及【Fair Usage Policy网络通信公平使用原则】,版主个人是支持业者应该针对少数用户将4G上网做为商业使用、应用于服务器设备提供服务或其他权利滥用应该加以启动带宽节制措施,以维护多数用户的使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