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广明遭惠普(HP)控告反托拉斯,美国法院判赔约新台币 130 亿元的官司二审仍败诉后,6 月 17 日,广明股东会改选董监,广达董事长林百里(见首图)不再兼任他当了 18 年的广明董座,并与集团副董事长梁次震一起退出广明董事会。(编按:本案双方已于 6 月 18 日晚间快速达成合解)
广明恐“资不抵债” 林百里卸任董座切割
法界解读,若广明最终确定得拿出高于其资产总额(约 122 亿元)的赔偿金,将会“资不抵债”,届时,惠普可能要求公司决策者负起连带赔偿责任。林百里不再续任董座,将可避开追究。
其次,广明长期采总经理制,若这场官司坚持不和解、与惠普打到底,乃至最后赔光,也是出于总经理的决定,“那么,(不续任董事长)至少可以切割这个(坚持打官司的)商业判断,不是林百里的判断,”众律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范国华说。
“卖掉整间公司都不够赔”的广明案,写下台湾企业近 10 年在美国涉讼最惨痛例子。《商周》爬梳它从惠普起诉书、一审证词与辩论、陪审团裁决书、上诉法院判决等 240 页法庭文件,整理出台湾企业最易踩进反托拉斯误区的 5 种状况。
地雷 1:电邮写“固定价格” 信件怎么写才安全? 这 3 个词,写信时不能用!
广明被惠普掌握的 3 封“致命”电邮里,其中一封就在信件主旨大剌剌写着“固定价格”(price fixing),另一封由广明美国业务人员发出的内部信,内容则写道:
“我这个礼拜五会跟日立乐金(广明同业)的人吃晚餐,将会取得‘价格保护’(price protection)的共识。”
“当别的被告都认罪,然后陪审团又看到这些字眼,如果你是陪审团,你会不会觉得广明有做(联合定价)的概率、比没做的概率高一点?”新金宝集团法律顾问、美国执业律师王纬华反问。
为免瓜田李下之嫌,企业对于员工的邮件书写,必须严格禁止会让人联想到“价格操纵”的敏感字眼,“像 price fixing、price protection、dominant,这种词都要从信里消失,”政大法律系教授王立达说。
王立达更提醒,不仅对外信件要注意用字,对内的信件也要,尤其在美国民事诉讼的“罪证开示”原则下,一方必须提供另一方需要的所有资料,届时如果内部邮件出现敏感字眼,也会被当呈堂证供,“不要以为内部信不会被取得。”
地雷 2:被客户 CC 谈定价 被加电邮副本怎么办? 直接表明要退群,划清界线
广明除了在美国被惠普控告,2015 年时,便已遭欧盟执委会以联合操纵价格为名,处以近 715 万欧元(约合新台币 2 亿 4 千万元)罚锾。那次定罪的关键,就是广明“被”加入两封邮件群组的副本(CC),而该邮件的内容,则是 Sony 与飞利浦、东芝、三星在讨论光驱的价格。
尽管广明后来喊冤说,这种把代工厂加入副本的做法,几乎是业界惯例,但在调查官员的眼中,就是一群业者,共同讨论产品定价,只是有人积极发言、有人不作声,不会有代工厂与品牌厂之分。
“如果要避免嫌疑,一定要有明确的动作,”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长期观察广明案的李秉燊建议,一旦被加入类似的信件,就要发声明表示自己将不参与该群组信,或直接退群,与其他人划清界线,否则,“日后法院或执法机关,会直接推定你持续参与”。
地雷 3:与竞争者约星巴克 不能跟同业聊是非? 有人谈价格就“高调闪人”
广明的业务人员,被掌握到曾与竞争对手,相约在美国休士顿的一家星巴克会面,出发前双方还计划好,要选在离惠普当地办公室“够远”的分店。
虽然,与同业见面不代表要操纵价格,商务聚会也不可避免,但到底要怎么与同业互动才安全呢?
原则是,不要与同业谈论价格,更不要主动询问,“这很难,因为人性都会想要探底,”拥有美国律师执照的李立普指出,假如还是听到对方的价格,那么你后来订的价格,就不要跟对方订得一样,“如果价格非得跟别人一样,就要有内部的文件证明计算方式”。
一旦你在同业的聚会里,发现有人正在讲价格,当下必须马上且坚决的表达自己不想参加这种讨论,“千万不要有‘我又没有参与,装做不知道就好’的观念”,王纬华建议。
因为,反托拉斯着重在“共谋”行为的本身。不论价格最后是否被操纵成功,交大特聘教授林志洁指出,只要一群人达成要一起犯罪的协议,然后有人开始为犯罪做了准备,就会触犯共谋罪,“所以不要随便跟人有看似合意的共谋(言行)”。
王纬华以他曾服务过的一家外国企业为例,该企业规定员工,如果在任何的同业聚会,碰到对方谈论价格的状况,一定要起身走人,并且还要表现得很“戏剧化”,张力要大到让现场所有人觉得“怎么会这样?”日后才好有人证。
地雷 4:赴 CES 遭控串谋 连参展也得禁止交流? 记录每天互动,当日后证据
惠普在民事起诉状里,甚至把当年光碟产业的 3 个公协会,以及每年年初的消费性电子展(CES),都暗示为业者串谋价格的“温床”。难道连参加展览,都可能变成不利证据吗?
同业交流,只要谨守不谈价格的分际,无须因噎废食。王立达建议,最保险的做法就是记录每天你见了哪些人、谈了什么事,留下互动的存证纪录,这样将来万一被告,就可以拿出来佐证自己没有涉及反托拉斯法。
地雷 5:员工被赞好间谍 怎样避免被连坐? 讲价话术,勿牵扯第三方
一名 Sony 证人曾供称,广明的业务人员,会帮他打听竞争者的得标顺序,他甚至还称赞对方“真是一个好间谍(You are such a good spy)!”另一份上诉资料也显示,广达业务人员的工作之一,是接触竞争对手,取得未公开的商业资讯。
Sony 当年是广明的客户,广明员工的行为之所以有争议,是因为他向客户,透露了第三人的商业行为,这显示自己与别人有联系,甚至知道对方的价格或投标策略。
台湾智慧资本首席执行官张智为指出,反托拉斯的核心精神,就是市场自由,在美国,如果是两人之间的价格协商,就不要再带入第三人的资讯,否则会让人认为你有联合行为的嫌疑,“所以跟客户讲价,一定要讲你的理由,不要去扯到别人的价格,也不要去讲‘别人都 ×× 元,所以我的价格只要 ×× 元’这种话。”
李立普更建议,以往台湾业务人员经常用来跟客户打交道的话术,也要避免,至少信件里要警觉,以免未来被误会,譬如“我打听到别人的价格是 ×× 元,我认为我们也要这样子!”“这个价格,大家都一样!”
广明发言人李志仁回应《商周》,自 2009 年遭美国司法部调查后,公司内部就定期进行反托拉斯相关教育训练。譬如,2013 年惠普提民事诉讼,隔年,广明也发表一份 4 页文件,规范员工 6 项“可做”与 5 项“不可做”的事情,并持续更新。
例如,“不可做”的项目包括,员工不可与竞争者使用电邮、电话或简讯,讨论“敏感资讯”,也就是产品的价格、产量、存货、交易条件,更禁止与竞争者讨论自己的业务,并且不能用私人电话与邮件联系客户。
在“可做”的项目里,广明规定,与竞争者见面之前,得先用书面向主管报告,以留下行踪纪录。如果该会议中,有人在讨论价格,除了必须马上离席外,回公司还要向主管与法务汇报。
广明案让台湾商界上了一课:在反托拉斯法的世界里,“比谁瑕疵少”是面对诉讼的关键,谁能在平时的商业往来中,谨慎顾及最多的细节,谁就越能全身而退。
(作者:侯良儒;本文由《商业周刊》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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