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国司法部起诉台湾联电、中国福建晋华以及 3 名台湾籍个人一事,美光科技(Mircon) 在 2 日下午发出声明指出,对于美国司法部的做法表示欣慰,并且相信盗窃营业秘密的犯罪行为会得到公正处理。
美光科技在声明中指出,美光科技有限公司于今日(2 日)收到美国司法部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发表的声明。在该声明中,美国司法部宣布对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电)、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晋华)及台湾美光的 3 名前员工提起涉嫌窃取营业秘密、经济间谍及其他相关罪名的诉讼。
“我们对美国司法部决定就窃取我们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行为提起诉讼表示欣慰。” 美光科技高级副总裁、法务长兼董事会秘书 Joel Poppen 表示,“数十年来,美光科技投入了数十亿美元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美国司法部今天宣布的举措再次表明盗窃营业秘密的犯罪行为会得到公正处理。”
而在诉讼中提到的 3 名美光前员工,分别为台湾美光内存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美光)原总经理陈正坤、工程技术人员何建廷和王永铭。
此外,美光科技也在声明中针对该案件之前的案件背景进行说明:
2017 年 8 月,台湾检方以涉嫌从美光科技窃取并使用其营业秘密,用于为晋华开发 DRAM 内存的罪名,起诉联电及其 3 名员工,其中两人为台湾美光的前雇员。该两人也在美国司法部 11 月 1 日宣布提起涉嫌窃取营业秘密诉讼的被告人之列。
2017 年 12 月,美光科技就联电和晋华窃取侵占美光科技营业秘密的行为在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8 年 1 月,做为对台湾检方和美光科技在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起诉的回应,联电和晋华在中国福建省对美光科技在中国的子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联电和晋华的专利。
2018 年 7 月 5 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美光科技的两家中国子公司,针对联电与晋华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已批准向其裁定初步禁令。由于该法院并未给予美光科技陈述和辩护机会,因此美光科技已经请求该法院重新考虑其裁定。美光科技深信此次诉讼所涉专利并非有效专利,美光产品并未侵犯所涉专利,联电和晋华的诉讼完全不具备法理依据。
(首图来源:科技新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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