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流量可带来收入,在“数据为王”的环境下,中国影视娱乐行业数据造假成产业链,流量造假已成为困扰行业发展的“痼疾”,备受诟病。
环球网报导,转发量、评论量可以“刷”出来,粉丝数量、点赞量、评论量、阅读量等都可以买,甚至热搜排行榜也能买。曾有歌手自爆,唱片公司为宣传新歌,购买“热搜排行榜”第 5 名位置。
网络上,电视剧播放量破纪录的消息层出不穷,一出电视剧公布网播 200 亿次,另一部剧集便以破 400 亿次的网播量紧随而出。不仅总播量惊人,电视剧日播量也让人瞠目结舌,一些剧集的最高日播量竟高达 16 亿次。
报导指出,中国不到 8 亿网友,与动辄上 10 亿次日播量的数字相比,就是中国每位网友每天平均要贡献 2 次播放量。
报导引述一名曾在粉丝数据组工作的人士说,很多流量明星会有一组甚至多组“数据组”、“网宣组”来“刷流量”,主要工具是微博小号。网购就能买这些微博账号,甚至还有网站以此为业。
对于数据流量造假问题,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认为,首先应明确各个主体的权责,鼓励各方承担相关责任,例如,立法部门应尽快填补法律的空白。
其次,执法部门应革新监管方式,可采取设立“黑名单”、违规主体曝光等方式,为行业发展划定红线,加重处罚力度。
(首图来源:Flickr/David Dennis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