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日正式公告,原本针对部分手机标示“中国台湾”损害国家尊严及使用者权益,因没有明确规范,仅能请业者切结处理的状况,借由NCC委员会议通过“电信终端设备审验办法”(以下简称终端审验办法)第20条修正草案,针对电信终端设备有损害国家尊严之情形,经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NCC或原验证机构将予以废止其审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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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日正式公告,原本针对部分手机标示“中国台湾”损害国家尊严及使用者权益,因没有明确规范,仅能请业者切结处理的状况,借由NCC委员会议通过“电信终端设备审验办法”(以下简称终端审验办法)第20条修正草案,针对电信终端设备有损害国家尊严之情形,经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NCC或原验证机构将予以废止其审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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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NCC正式新闻稿指出,近期部分取得审定证明之电信终端设备标示“中国台湾”,损害我国家尊严及使用者权益。为避免未来类似情事再次发生,已修正终端审验办法,增订第20条第2项第4款规定,以完备法制、扩大适用范围至所有电信终端设备。
所谓电信终端设备,在“电信终端设备审验办法”中定义为“指任何数位或类比设备,其以无线或有线传输媒介,与公众电信网络之终端点介接,并以光或电磁波方式进行通信之设备。”搭配NCC官方粉丝专页补充,具体来说这些设备包含手机、平板电脑、智慧手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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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修正条文,第二十条主要新增了第2项第4款规定:“电信终端设备之本体、说明书、包装盒、内建固件或软件之屏幕显示,致损害我国国家尊严,经限期命其改正仍未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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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此次修正草案,等待后续依法规作业规定办理发布事宜,凡已取得审定证明之电信终端设备之本体、说明书、包装盒、内建固件或软件之屏幕显示,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之情形,经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NCC或原验证机构将予以废止其审定证明,废止证明后即依法不得在通讯行与网站上贩售,非法贩售业者将被依法开罚。
此次“电信终端设备审验办法”修正草案正式通过后,基本上就是任何电信终端设备的本体或周边说明若有损害国家尊严之处,如标示“中国台湾”,之后便可依法废止其审定证明并禁止贩售,非法贩售将依法开罚。
NCC通过“电信终端设备审验办法”第20条修正草案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