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第三阶段区块开发选商机制草案出炉,不过业者质疑,草案内容规定竞标价格不可高于台电前一年发电成本,形同以“灰电”价格收购“绿电”,但是绿电有其他隐含成本,包括环境与财务融资等,期盼调升费率天花板上限。
能源局回应,以回避成本为上限,目的在于鼓励业者走向CPPA购电模式,促进绿电交易市场发展;将会尽速确立选商机制,确保厂商如期完成备标作业。
经济部能源局、工业局今天举办离岸风电第三阶段区块开发选商机制规划草案说明会,因疫情关系采线上举行,参与开发商有沃旭能源、达德能源、丹麦哥本哈根基础建设基金(CIP)、捷热能源等。
会中厂商多针对费率上限、单一风场容量上限、新增国产化项目等表达担忧。费率上限部分,根据草案内容,厂商竞标价格将以台电公告、距离选商年度最近一年的回避成本为上限,下限则设定在0元。
捷热能源表示,目前绿电市场尚未完全成熟,将竞标价格上限以回避成本为得标的基本条件,恐影响专案可融资性,甚至导致营运过程有中断风险,希望竞标价格部分能予以调整,例如改采相对符合绿电市场现况的价格。
CIP台湾区董事总经理许乃文同样指出,台电回避成本相当于“灰电”,今离岸风电供给的是“绿电”,应加计社会、环境成本,予以调升费率,才能替离岸风电产业带来永续发展。
能源局表示,回避成本是台电购买余电成本价格的参考依据,区块开发之所以选定回避成本为上限规划,目的在于鼓励业者走向CPPA购电模式;并补充,不少在地业者都有承诺购买绿电,若-若能提供更多绿电,将能促进绿电市场健全发展。
所谓CPPA购电模式是指,绿电业者自行洽询民间需求端,也就是绿电收购对象为民间企业,而非台电。
至于单一风场容量分配原则,以500MW为上限,考量风场完整性、开发效益、国内产业量能、输配电业公告并网容量等条件,可弹性增100MW;有部分厂商反映,此将不利发展规模经济。
此外,相较于5月11日公布的草案版本,这次国产化项目部分,新增工程设计服务,包含风力机下部结构相关设计、海上变电站相关设计、海缆铺设相关设计三项;等于从原先的四大类26项扩增至29项。
能源局表示,理解厂商对于规模经济、产业关联、费率上限均有不同意见,但目前选商草案内容为历经跨部会、业者等意见整合而得;将会尽快定案,才不至于压缩开发商备标准备时间。
第三阶段区块开发选商规则,采“先履约能力审查、后竞价程序”方式办理;将自2026~2035年,每年释出1.5GW,10年累积15GW装置容量,可分成两阶段,分别为2026~2031年释出9GW,以及2032~2035年释出6GW。
2026、2027年首批选商作业,将在明年8月底截止收件,并于同年第三季公告选商结果。
(作者:曾智怡;首图来源: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