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肯亚、土耳其等国家在短短十年内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每年可完成 100~200MW 的地热机组并网;台湾政府从 2003 年有意重启地热发电,至今已 15 年过去,2018 年累计可完成电网并联的地热机组仅 330kW,两件都是由民间业者自行完成;目前国营企业领衔在国有地的两件地热发电专案,耗费 4 年共开发 4MW 的小型地热发电,也遇到欠缺适当申请流程的问题,导致行政申请程序还在研拟,地方基层公务员只能以“温泉法”审查地热发电计划,如此缓步下要如何达到 2020 年 150MW 的地热发电目标?
以下现况是由于政府欠缺远见导致的发展困境,导正地热发电的推动策略是必要的手段,2020 年的地热发电目标才有实际意义。
- 国营企业的预算 3 年前没有为地热发电编列,造成地热国家队欠缺经费及人手;现在编列的预算要到 2020 年才能执行,2021 年才看到成效。
- 目前由政府提供的 3 项地热发电计划只有 2020 年地热发电目标的二十分之一。
- 地调所被赋予承接 NEP-II 地热计划的责任,但过去地调所长官不支持地热发电,因此没有框列地热发电的预算,现在地调所要等到后年才有经费执行,目前任务为建置地热地质数据库,但无法提供其他语言版本。
- 地热发电需要有科学为基础的管理法规,而且是与国际技术观念接轨的重要环节,并不是放宽现有 38 种不同法令限制就可以解决问题。
一直以来,欠缺再生能源专业的行政团队都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推动再生能源,直到“离岸风电”横空出世的商业模式,让新政府找到推动“能源转型”的关键策略。技术复杂性极高的“离岸风电”已经让外商愿意开出“破盘价”,但技术成熟超过 50 年的“地热发电”反而踌躇不前。
其实许多人忽略离岸风电的发展关键在于保险及专案融资,在发展前期就委托有国际信誉的工程顾问公司进行评估规划,保险公司及银行才能合作推动后续专案。国内大大小小的“公共建设”都是走这一套必要流程,透过专案保险及融资的机制才能启动具有经济规模的再生能源专案;相较而言,能源局提供最多一亿元的地热探勘补助方案,对于 2MW 以上的地热发电专案帮助有限,因为厂商无法在政府协助下取得至少 10MW 地热发电所需的专案贷款。
再生能源就是“能源转型”的“公共建设”之一,但“前瞻计划”明显偏重传统交通水利等“公共建设”项目,忽略“能源转型”的重要价值。参考“离岸风电”模式可发现,由具有国际信誉的专业公司盘点及普查再生能源条件是最重要的第一步。过去十多年的地热发电推动,只将地热发电当作科学研究课题,而未规划产业化的步骤,导致讨论地热潜能条件只能引用工研院 1994 年的资料。
若是我国无法辅导出一家具有地热资源评估能力的专业公司,请直接委托国外的专业团队进行,否则后续的专案保险及贷款会因欠缺国际接轨而徒增产业风险及成本。
(首图来源:shutterstock)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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